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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汇总)

2021-10-11 15:0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政策,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依法承担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英雄烈士保护、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服务保障体系高位推进。深入调研合理布局。结合区人大、区政协调研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对乡、村两级机构调整改革和服务对象数量、地域特点、辐射引领作用等精准研判,采取分层布局、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工作思路,选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东城、西城、江北、回风、宕梁、玉堂、曾口、清江、鼎山、化成、三江、水宁寺、大和等13个乡镇(街道),先行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印发《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2020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等系列文件,对目标任务、具体指标、实施步骤、工作要求进行全面细化安排布局。分类指导同步推进。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下设3个业务指导组,认真研究分析创建标准,切实加强跟踪督导。以工作运行规范、职能作用发挥、综合保障到位为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创新,立足各乡镇(街道)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充分借助文化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植入退役军人元素,硬件建设采取全区“一把尺子”量到底,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标准制作、统一要件设置、统一氛围营造;软件资料采取统一封面规格、打造特色亮点、真实反映轨迹、分类客观展示。以点带面提质增效。在财力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60万元加强区、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现有设施基础上,深入推进窗口办事服务和政治文化环境建设,规范设置4个办事窗口,初步理顺了机关股室与服务中心的工作分工界定,高标准建成“建党文化长廊”“建军文化长廊”、退役军人荣誉墙等文化阵地,抓实党的领导、体现“军”的特色,营造了浓厚的“尊崇”氛围。将水宁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成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站示范点,组织14个乡镇(街道)服务站负责人现场观摩,引导各服务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面提升建设质量,切实将“枫桥经验”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展现特色亮点。通过精细化、制度化、标杆化、专业化、常态化推进,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现了从有到优的转变,有力推动了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提质增效。重庆市江北区、达州市通川区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先后到我区参观。

二是就业创业平台持续升档。扎实推进“两保”接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联动协同优化流程,加强问题研判靶向施策,召开专班会议5次,各类协调会议30余次,实行各主管部门和银行、涉改企业等单位集中办公,建立“流水作业、轮班运转”工作方式,落实专人挂牌督导,充实工作力量,着力思想疏导,加强矛盾化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100余家企业进行了困难认定。目前,已受理补缴申请2844份,养老保险补缴办结2844人、医疗保险补缴办结102人,补缴资金达5500余万元。完成1460名2015年至2019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清理信息核实;协调解决60余名复员军人参保事宜。积极开展就业能力培训。组织225家企业1280个岗位500余名退役军人参加全市两次大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展“2020年四川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四川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 “巴中市2020年度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企业”等推优评选工作;完成310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退役军人资格审核;组织116人参加2020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网络适应性培训,340人参加各类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引导退役军人参与基层治理不断升温。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退役军人专岗人员教育管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考核考评和督查监督,邀请专家学者开展红色党课专题教育,以实际行动推进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邓河同志被表彰为“四川省模范退役军人”;10月23日,红岩社区代表巴中市在全省推动退役军人参与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现场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三是共建共享持续协调推进。双拥创建成效明显。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授予我区“四川省双拥模范区”称号,党组书记、局长李国胜获评“四川省拥军优属先进个人”。在巩固省级双拥模范区成果基础上,坚持同下“一盘棋”,共创“一块牌”,积极配合巴中市参与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投入20余万元着力加强氛围营造、打造创建示范点,为顺利完成考评验收提供有力支撑;鼎力支持驻区部队建设,军民关系进一步融洽,双拥氛围更加浓厚;全区15个单位荣获巴中市拥军优属先进单位、15名同志荣获巴中市拥军优属先进个人。脱贫攻坚深入扎实。积极利用“七一”“八一”等节日与脱贫攻坚挂包贫困村开展座谈、走访慰问等活动,主动帮助排忧解难,累计支持平梁镇后溪沟村产业发展资金2万元,全局30名干部职工积极到5个贫困村、85户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顺利完成脱贫攻坚考评验收。创文包保顺利完成。围绕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重点任务,采取统一领导、整体联动方式,按照“6+3” 包保工作机制,合理安排干部职工下沉到包保社区,常态化参与环境整治、入户宣传、文明劝导、点位值勤等工作,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标准的工作姿态受到各级好评。项目规划积极推进。积极向上级争取到位退役军人事务各类专项资金1.0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200%。全面做好“十四五”发展规划,组建专班,多方征集意见建议,立足长远,科学谋划,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目前,申报的迁建光荣院和区烈士陵园、大和界牌红军烈士陵园、红九军烈士陵园改造升级4个项目,成功录入区发改局项目储备库。其中,区烈士陵园改造升级项目已列入2021年建设项目,并已做好立项、可研报告等前期工作。

四是信访稳定态势整体向好。严格落实接访制度,刚性执行现有政策,坚持用法治理念武装头脑、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用法治指标检验成果,持续推进全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大走访”活动,按照“一人一档、一村一册”标准规范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档案。印发扫黑除恶、依法治区专项工作方案,建立“一案一策”制度,紧紧围绕涉及广大退役军人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加强研判,通过带案下访、主动约访、邀请座谈、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全面调查了解事实真相,积极促成信访问题解决落实,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面构建起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一年来,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各级交办件93件、来信435件,办结率均达100%;社会矛盾纠纷排查1728件,办结1695件,化解率达98%;接待退役军人13000余人次,政策解释10000余次。区内历史遗留、社会保障、优待抚恤等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就地实现稳定可控,守住了不发生退役军人进京赴省“非访”底线。在第三季度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测评中,名列全区第二名。

二、机构设置

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二级单位4个,属其他事业单位。其中包括:巴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纳入机关管理)、巴州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巴州区光荣院、巴州区烈士陵园管理所。

纳入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巴州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

2. 巴州区光荣院

3. 巴州区烈士陵园管理所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含直属单位)2020年度收、支总计3333.0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382.1元,下降10.28%(图1)。主要变动原因是退役士兵创文专岗9-12工资及全年社保缴费于2020年1月支付,纳入2021年决算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472.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2.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86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15万元,占74.45%;项目支出475.36万元,占25.55%(图2)。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33.0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382.1元,下降10.28%(图3)。主要变动原因是退役士兵创文专岗9-12工资及全年社保缴费于2020年1月支付,纳入2021年决算支出。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4.84万元,增长18.12%(图4)。主要变动原因是军休干部工资调标增长及优抚事业单位经费增加。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0.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0.52万元,占96.77%;卫生健康支出34.54万元,占1.86%;住房保障支出25.45万元,占1.37%(图5)。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60.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6.8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28.5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485.3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为6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49.52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2.7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为2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5.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94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5.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6.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6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管理制度、政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35万元,占9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占4.6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4.95万元,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看望慰问军休干部及军休干部外出疗养等公务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看望慰问军休干部及军休干部外出疗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4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运行经费支出339.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共有固定资产946.6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2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军转干部管理经费”“双拥创建经费”“优抚事业管理经费”“退役安置管理经费”、“企业军转干部管理经费”“休养人员护理经费”“烈士陵园管理经费”“近代民俗文物及烈士老红军文物收集经费”等8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军转干部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军转干部的接受安置目标任务工作完成,促进了社会稳定。

“双拥创建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双拥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建成。

“优抚事业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区光荣院、区烈士陵园管理所的建设与发展。

“企业军转干部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企业军转干部的接受安置目标任务工作完成,促进了社会稳定。

“退役安置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退役士兵的接受安置目标任务工作完成,保障了军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休养人员护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休养人员的有效护理。

“烈士陵园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烈士陵园的管理及维护。

“近代民俗文物及烈士老红军文物收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收集文物、整理归档,完善了烈士纪念展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决算数与预算有差距,二是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准确编制预算,二是做好调整预算,三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巴州区政府主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本部门共有5个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巴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纳入机关预决算)、巴州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巴州区光荣院、巴州区烈士陵园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政策,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依法承担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英雄烈士保护、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0年末单位共有财拨编制数31人, 其中年末行政编制人员8人, 事业编制人员2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资金收入合计1472.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2.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86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15万元,占74.45%;项目支出475.36万元,占25.5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使用《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项目预算的编制更加合理化、科学化,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指标明细统筹性,绩效目标、政府采购等。部门预算编制包括,采集在职人员工资情况、单位基础信息、支出项目录入、政府采购预算、收入征收计划及收入项目录入等。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我局在保证人员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同时编制好项目预算,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准确、完整,促进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序展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在预算执行上,遵循有预算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符合本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本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安排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各项经费全额及时拨付到位,我局严格按照项目规定开支范围和要求,建立会计账目,强化管理,规范核算,专款专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整体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自评得分为96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存在问题。

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对绩效评价工作了解不深,存在绩效管理意识不强、影响了绩效自评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评价指标设置与部分项目的实际不符。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工作机制和考核指标不健全。

(三)改进建议。

1、积极收集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在编制预算与执行中,最大限度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当年的工作任务需求,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地分配使用资金。

3、鼓励支持广大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工作质量。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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