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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情况

2021-12-01 15: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巴府办发〔2012〕80号)、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的通知》(市征〔2020〕62号)精神,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原则,严格依照入伍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20%标准(2019年入伍义务兵发放标准14475元,2020年入伍义务兵发放标准15981元),2021年度为424名2019年与2020年入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6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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