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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符合光荣院休养条件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3-02-20 09:44

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符合条件抚恤优待对象集中供养等工作,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拟对全区符合光荣院休养条件人员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

以上人员须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疾病,无不良嗜好,品行端正,口碑良好,无犯罪及打架斗殴前科。

二、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意识。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做好人员统计工作,确保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全区专项数据库。

(二)要全面摸底排查。要结合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大走访”等活动,对符合条件对象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其家庭和生活情况,做到知过往、知现状、知想法。

(三)要完善管理台账。要详细建立专门台账,于3月2日前将符合条件对象详细情况报至区光荣院办公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纸质档加盖公章与电子档一并报送,以便局机关组建专项工作组核实。联系人:谭伟,联系电话:18008275985。

特此通知

附件:巴中市巴州区符合光荣院休养条件人员统计表.doc


          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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