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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贫困人口脱贫验收

2019-12-03 14:47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 作者:回风街道办事处审发
  回街办发〔2019〕127号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贫困人口脱贫验收

  初审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贫困人口脱贫验收初审工作,根据《巴中市巴州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贫困人口脱贫验收、贫困村退出初审前期工作的通知>》(巴区脱贫办〔2019〕74号)文件精神,现就回风街道办事处2019年贫困人口脱贫验收初审前期相关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明确对象标准

  (一)退出对象。2019年计划退出150名贫困人口(具体减贫人口以动态管理后实际人口为准)。

  (二)退出标准。严格按照《巴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贫困对象退出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贫困户脱贫标准年度人均纯收入为3750元。

  二、明确工作重点

  1、自查补短(9月30日前)。各村(社区)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清单,逐项逐户对标整改,确保全面达标。

  2、完善档案(10月5日前)。各村(社区)第一书记要组织帮扶干部深入贫困户家中,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工作要求,做好2019年度(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收入算账、完善帮扶记录,扶贫手册以及相关档案资料。

  3、达标认定(10月8日前)。由区级相关部门牵头,对2019年度计划脱贫户逐户核查,对标达标认定,并出具达标认定书。

  4、民主评议(10月9日前)。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2019年计划脱贫人口进行贫困人口退出民主评议,并将结果上报街道办事处。

  5、审核上报(10月10日前)。街道办事处对各村上报的贫困户民主评议名单依据退出标准组织初审,并将初审后确定的贫困人口退出名单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6、区级验收(10月10日至10月14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验收组开展贫困人口退出区级验收。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迅速对标补短。各村(社区)要对照脱贫验收最新标准,对2019年度减贫对象集中补短,确保全面达到2019年度贫困对象退出标准。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村(社区)要根据2019年度预减贫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整个工作有力推进,按时间节点安排好脱贫验收前期工作。

  (三)严格标准纪律。各村(社区)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准确把握贫困对象退出程序和标准,街道办事处要对验收结果群众是否认账,佐证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等内容进行专项督导。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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