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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和灾情信息报送责任完善“两员一机制”建设的通知

2019-12-03 14:53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 作者:回风街道办事处审发
  回街办发〔2019〕130号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

  关于明确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和灾情信息报送责任完善“两员一机制”建设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会,辖区各单位:

  为提高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灾情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根据9月24日区政府防灾减灾紧急会议精神和街道办事处实际,现将信息报送责任和“两员一机制”人员信息通知如下。

  一、突发事件报送

  坚持“边处置边报送、边核实边报报告”原则,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进行初报,重大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灾情或紧急情况,一般在事发5分钟内电话报告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挂包领导和办事处党政办、安办。

  二、灾情报送

  灾情初统初报第一责任主体是村两委,并填写灾情初报表传送至办事处党政微信群,责任人明确为村文书,办事处灾情信息联络员为陈苏,由联络员下载整理汇总后,报办事处行政领导审核签署后,上传区应急管理局,完成书面终报和核报。

  三、明确报送主体和机制

  (一)根据“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办事处是本区域的信息收集报送主体;各部门和单位是职责范围内的收集报送主体,事故发生单位是向当地人民政府报送的责任主体。

  (二)办事处安办是辖区内信息报送的唯一口径,承担应急、安全生产、及减灾工作信息接收、汇总和信息报送职责,相关上报信息需报办事处党政领导核准审签后上报。

  附:1.回风街道信息报送专员信息表

  2.村(居)两员一机制人员信息表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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