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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7-25 11:05

各社区居委会: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巴区民政〔2022〕46号)文件精神,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认定对象

2022年6月底在册的全处城市及农村低保对象

二、保障对象范围和重点核查对象

(一)保障对象范围

低保对象认定条件为:一是持有城乡户口的常住人口,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截至目前巴中市城市低保标准为61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15元/人/月),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整户获得城市低保或农村低保。二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为低保标准1-1.5倍的低保边缘家庭,家庭成员中的重病、重残、学生、精神疾病患者、老人等无收入来源可以获得城市低保或农村低保的“单人保”。

重点保障共同生活成员中含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因学人员、重症精神病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军烈属、服刑人员、艾滋病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受疫情影响等生活困难家庭,脱贫户中的困难家庭,新识别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对象中的困难家庭。

(二)重点核查对象

1.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家庭月人均收入明显高于我市低保保障标准1.5倍(城市923元/人/月、农村623元/人/月);

2.申请对象中有财政供养人员、领取社会保险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且家庭经济和财产状况不符合低保享受条件的;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死亡未及时申报清退的;

4.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经营性大型农机具、经营性房屋,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24倍的;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两倍的;

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代表”,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6.困难家庭主要劳动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已满18周岁的大专、本科在读人员视为无劳动能力)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中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法定赡抚养义务人且其法定赡抚养人有赡抚养能力,但拒不履行赡抚养义务的;

7.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8.不如实申报实际家庭婚姻关系状况的;

9.低保家庭在读大中专、本科学生现已毕业的;

10、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学龄前、义务教育阶段进入贵族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11.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劳动生产的;

12.拒绝配合低保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

1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虚假证明的;

14.通过离婚、赠与等形式放弃或转让应得财产份额,或放弃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经济利益的;

15.在监狱内服刑人员;

16.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或享受孤儿待遇的;

17.其他经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不能获得低保的。

三、方法和步骤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按照入户调查、索函取证、邻里走访、张榜公示、资料审查、信息核对等方法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社区要及时动员和安排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层层把关。召开会议动员,培训干部,吃透政策,掌握程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办理流程,为审查复核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调查审批阶段。一是入户调查。办事处委托各社区对低保享受对象逐户进行调查核实,调查人员不低于2人,入户率要达到100%。在调查中要收集家庭财产状况、人员情况、家庭收入、就业情况等。调查人员及被调查对象要对调查结果负责,并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字。二是全面复核认定。办事处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情况,进行集中复核认定,确定享受情况,各社区并按要求录入“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系统。三是公开公示。农村社区根据复核认定结果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万福,副组长谢小艳,成员岳利国、张黎、杨浩、彭雁灵、李琴、李茂、吴海蓉、谢俊生、王如兵、何发强、李傧、夏菲阳、杨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岳利国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由社区居委会主任负责,切实加强领导,并成立专门的低保年审工作组,切实履行低保对象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公示以及动态审核清理等工作职责。

(二)规范操作程序。一是坚决纠正不入户调查、不公示、不备案等问题,确保低保经办过程公开公正;二是入户调查人员须2人以上,且其中1人为社区常职干部,调查表必须由2人签名,要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居委会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入户调查、张榜公示等工作,确保对象精准、阳光操作。

(三)落实备案制度。低保经办人员、居委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和办事处干部等近亲属申请、享受低保要按规定如实地认真填写《备案登记表》,未填报者一经发现,街道纪工委将按相关规定调查核实处置。该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办事处存档,一份由社区存档,档案要单独存放,同时,社会事务管理办将对备案对象全部进行核查,必须确保办理程序规范,办理环节透明,对象评定准确。确保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入,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入户核查、张榜公示、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吃拿卡要、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工作经费、优亲厚友以及简化程序“走过场”形式主义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政策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套取、骗取、冒领或弄虚作假、帮助他人非法获取低保补助的工作人员将严肃纪律责任。

 

 巴中市巴州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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