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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023-04-03 06:50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防范重大水旱灾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和《巴中市巴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巴中市巴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防汛抗旱体制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东城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暴雨灾害、河道壅塞、堰塞湖、干旱灾害、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突出水旱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预案管理和物资队伍建设,强化监测会商与分析研判,健全预报预警发布机制,针对性开展演练,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全链条融合,科学处置、安全第一。险灾情发生后,坚持科学指挥决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险灾情处置,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处置过程中要始终将抢险救援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加强防汛抗旱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将科学研判、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等要求贯穿“防抗救”各环节,不断提升防汛抗旱专业化水平。加强防汛抗旱宣传培训,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增强干部群众辨灾识灾、临灾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

(五)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责任落实“三单一书”、责任督促“两书一函”“四不两直”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跨区域、跨部门防汛抗旱联动机制;制定工作规则,相关部门上下层级间、部门间的工作关系,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配合紧密的职责体系,形成统一指挥、高效协同、无缝衔接的“防抗救”一体化格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快反应、更好效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六)灾害及响应分级

根据汛情、险情、灾情的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二、三、四级。

(七)主要任务

1.减轻灾害风险,做好灾前预防和准备。密切监控雨水情、旱情、工情、险灾情,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报预警。组织开展应急供水、调水,解决农村因旱人畜饮水困难。组织疏散、转移、解救受威胁人员,及时妥善安置,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科学运用各种手段开展险灾情处置,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组织抢救、转移重要物资,管控重大危险源,保护重要民生和军事目标。加强灾害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1.严格落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全面提升防汛抗旱防范应对能力。

2.东城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分管应急、水利的班子成员共同担任副指挥长,“六办一所四中心”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成员,在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辖区防汛抗旱工作。各社区设防汛抗旱工作小组,由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兼任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辖区防汛抗旱工作。

(二)工作职责

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组织单位、社区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加强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巩固提高防洪能力,做好水旱灾害后的恢复与救济工作,包括灾区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以及辖区各项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洪涝干旱灾害地区的抢险救灾和水毁工程修复。

1.街道防指职责

街道防指在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街道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市委、市政府、市、区防指关于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2)贯彻落实各级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街道防汛抗旱形势,部署水旱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并监督执行。

(3)督促指导工程治理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体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督促指导做好措施落实等汛前准备工作,汛期组织会商研判,加强监测预警。

(4)督促指导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适时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置险情、灾情,及时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或影响较大的防汛抗旱相关信息。指导各单位、各社区对未达到响应级别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5)负责组织指挥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较大及以上水旱突发事件发生后,在上级工作组和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6)建立完善法规制度、预案体系,加强宣传培训及演练,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7)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街道防指领导职责

指挥长:担任街道防汛抗旱工作行政责任人,全面领导、指挥街道防汛抗旱工作,对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指挥、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

分管应急的班子成员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分管水利的班子成员负责街道防指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长安排的其他任务。

街道人武部长:协助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开展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等防汛抗旱行动。完成指挥长安排的其他任务。

各单位、各社区: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分工和安排,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3.街道防办职责

街道防办承担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街道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各社区认真贯彻区防指和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情况。负责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沟通、共享相关信息,向街道防指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意见,组织开展街道防汛抗旱工作评估。街道防办日常“救”工作联系人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人,“防”“治”工作联系人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1)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

(2)安排部署汛前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负责相关防汛抗旱责任人的汇总上报并公示。

(3)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值班值守、会商调度、隐患排查、督查检查工作。

(4)组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综合演练工作,统计、核实、上报和发布洪涝干旱灾情。

(5)统筹防汛抗旱宣传和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发布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

(6)负责街道防指会议组织、文件起草、简报印发、档案管理等工作。

(7)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4.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防汛抗旱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街道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完成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街道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统筹未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时和启动三级、四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督促指导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抢护;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和监督管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和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东城农业旱、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行业的防洪安全等工作。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启动一级、二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水旱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协助指导各社区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编制修订《东城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洪涝灾区和旱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督促、指导各社区应急救援演练;建立灾情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综合监测预警,承担洪水干旱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党政办:负责达到相应响应级别水旱灾害发生后,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抗旱重大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统筹做好防汛抗旱网络舆情管控工作,做好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处置等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协助学校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规范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东城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财政所:负责街道级防汛抗旱经费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东城国土所:负责指导协调因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等工作,做好因降雨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三、专项工作组

街道防指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成立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数量、成员单位和职责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各专项工作组长由牵头单位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组内成员单位要加强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应对合力。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办事处各单位、东城国土所、东城派出所、各社区

工作职责:传达贯彻区防指,党工委、办事处指示、部署,做好防汛抗旱综合协调工作。汇总报送灾险情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成员单位:街道人武部、办事处各单位、东城国土所、各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救援救助受灾群众,统筹各相关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3)技术保障组

牵头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办事处各单位、东城国土所、各社区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汛情、险情、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及时组织会商研判,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4)灾情评估组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成员单位:办事处各单位、东城国土所、各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水旱灾害事件灾情统计、核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灾害调查评估。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7)群众安置组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成员单位:东城国土所、各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受灾群众(游客)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对安置场所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及时组织调拨救灾款物;做好受灾人员家属抚慰和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8)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成员单位:各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做好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9)社会治安组

牵头单位:东城派出所

成员单位:办事处各单位、各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做好灾区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10)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党政办

成员单位:各社区

工作职责:统筹新闻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完成街道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预防和预警

1.预防

加强宣传动员,增强各级干部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全民防御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

健全街道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全面梳理建立干部责任清单、部门职责清单、隐患风险清单和一项承诺书,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防汛抗旱责任,逐级落实并公示江河、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城镇等各级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和管理。

3.工程准备

做好堤防、水库、河道整治、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工程运行准备,按要求完成防汛抗旱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防洪工程等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在建的涉水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和工作措施。

4.预案准备

及时编制和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构建上下衔接、横向协同、高效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

5.物资准备

明确防汛抗旱物资品种、数量,及时足额补充和储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确保急需时可调可用。

6.队伍准备

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培训,有效提升救援和处置能力。各社区要以民兵预备役队伍为基础组建专业或半专业抗洪抢险救援队伍,并进行必要的演练。一旦险情发生,街道应立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投入抢险救援,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7.通信准备

根据职能职责,分级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健全预警发布机制,畅通预警发布渠道,确保覆盖到社区、到户、到人。

8.风险辨识管控

各单位、各社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风险辨识,列出风险清单,制定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9.汛前检查

主要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防汛经费使用管理、物资储备、抢险救援力量配置、宣传培训演练、预案方案编制等应急保障落实情况,防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防灾减灾项目推进情况,查找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10.隐患排查治理

聚焦水旱灾害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全面开展辖区内水旱灾害隐患排查。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健全干部群众联防联动和隐患动态监管机制。对发现的隐患登记、评估、整改和处置,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及时处置的,要落实好责任人和针对性应急措施。

11.预案演练

办事处、各社区要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演练,演练要突出实战性实效性,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灾情,组织相关责任人、受威胁群众、抢险救援队伍等广泛参加。

12.宣传培训

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责任人、管理人员、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旱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防范化解风险水平。深入推进防汛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全面提高公众防汛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监测

1.监测预报预警

(1)雨水情

气象和水文部门为防汛抗旱监测信息的主要提供单位,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与气象和水利部门联动共享气象和水情信息,适时掌握天气形势和江河水势变化。

(2)工情

塘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塘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有调度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塘库发生险情后,要落实专人监测,及时进行应急抢护处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堤防。进行日常巡查。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应加强监测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运行情况。

(3)城市内涝

各单位、各社区要加对城市重要易涝点的监测管控,合理布设监测设施,提高城市内涝智慧化监测水平和排涝抢险处置能力。

(4)旱情

各单位、各社区应加强旱情监测,及时掌握旱情信息。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5)灾情

各单位、各社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收集、核实、汇总、上报洪涝和干旱灾情。

2.预报

相关单位要及时将气象、水利部门、区防指研判的雨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趋势予以通报。

3.预警分类分级

按照气象、水利相关行业标准,结合汛情特点,分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气象风险三类预警。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4.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由区防指统一管理。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暴雨、干旱预警,水利部门负责发布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1)发布方式。接到区级发布的预警信息后,街道、社区要及时通过微信、短信、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2)预警对象。预警发布单位根据预警级别明确预警对象,其中对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在建工地、山洪灾害危险区等特殊场所以及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应当进行针对性预警。

(3)信息反馈。各单位、各社区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组织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并向办事处报送情况。

(三)预警响应

1.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单位、各社区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视情采取相应防范应对措施。

(1)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提高监测频次,滚动更新预报,及时发布传递预警信息。

(2)组织召开相关单位、社区会商调度会,研判防汛抗旱形势,及时发送研判成果。

(3)按照“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坚决疏散、转移易受威胁人员并做好安置和安全管理工作。

(4)视情对预警地区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5)加强水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工地等部位(区域)的巡查值守和雨量、水位及水文等重要监测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隐患、报送相关信息。

(6)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洪涝灾害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活动,受威胁企业停工停产撤人,转移重要物资,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

(7)组织相关责任人、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调集抢险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转移安置场所。

2.预警响应

当区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橙色、黄色预警,或连续 3 天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按本预案启动相应级别防汛抗旱应急响应,采取相应响应行动。当区气象局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后,视情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风险研判。对灾害风险进行会商研判,结果及时共享并报送街道防指。

(2)指挥调度。组织会商调度时,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通报情况或安排部署辖区防灾减灾工作。

(3)安排部署。传达区领导相关指示批示精神,部署防范应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情况。

(4)督促指导。街道成立工作组督促指导做好转移避险、“关停限”、工程调度、排查巡查、值班值守、物资队伍准备等防范应对工作。

(5)应急准备。视情通知提醒应急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准备救援救灾物资装备,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6)值班值守。各社区要加强值班值守,按职责分工动态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并及时向街道防指报告。

四、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为防汛应急响应和抗旱应急响应。根据区防指启动、终止对应级别应急响应,街道开展相应处置工作。

(一)先期处置

灾害发生后,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摸排掌握险情灾情,开展会商研判,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开展现场处置,组织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按规定及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二)启动、终止条件及响应行动

1.一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汛情、险情、灾情之一,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意见,报区防指总指挥同意后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暴雨预警:区气象局连续 2 天发布红色预警。

江河洪水重现期:巴州区主城区河道洪水重现期大于 50年一遇(含50年)。上游南江县、恩阳区通报入境我区洪水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含50年)。(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死亡失踪(失联)人数:一次性死亡失踪(失联)10 人以上。

人员围困:50 人以上因灾被困且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城市内涝:巴州区主城区城市道路积水深度大范围在 1米以上,城市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严重影响。

水库: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或小(1)型水库垮坝。

堤防:上游南江县、恩阳区临巴区域河段超警戒水位 3米以上。

干旱:发生特别重大干旱灾害。

其他: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安排部署。街道防指指挥长组织召开全域紧急动员会,部署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召开会商调度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抗旱形势。

组织指挥。副指挥长带领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靠前指挥,多地受灾特别严重时,成立前方分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中心指挥。

专项工作组。按职责全力开展抢险救援、技术保障、灾情评估、群众安置、医疗救治、社会治安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信息报送。迅速将应急响应启动及防汛抗旱救灾等情况报告区防指,请求上级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

值班值守。强化值班,加强协调,各成员及联络员保持通信畅通。

舆论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社会动员。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工作,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动员引导市民尽量减少外出,及时采取避险防范措施。

(3)响应终止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相关单位、社区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二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汛情、险情、灾情之一,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意见,报区防指总指挥同意后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暴雨预警:区气象局(上游南江县、恩阳区临巴区域气象发布暴雨红色)发布红色预警或连续 2 天发布橙色预警。

江河洪水重现期:巴州区主城区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30 年一遇(含 30 年)、小于 50 年一遇。上游南江县、恩阳区通报入境我区洪水重现期大于 30 年一遇(含 30 年)、小于 50年一遇。

死亡失踪(失联)人数:一次性死亡失踪(失联)3 人以上,10人以下。

人员围困:30 人以上、50 人以下因灾被困且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城市内涝:巴州区主城区城市道路积水深度较大范围在1 米以上,城市较大面积停电停水停气、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重大影响。

水库:小(1)型水库出现险情或重点小(2)型水库垮坝。

堰塞湖: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技术规范》(SL/T450—2021)划分的Ⅰ级风险堰塞湖。

堤防:上游南江县、恩阳区临巴区域河段超警戒水位2米。

干旱:发生重大干旱灾害。

其他: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安排部署。指挥长指挥全域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根据需要,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抗旱形势,部署防汛抗旱救灾有关工作。

组织指挥。指挥长带领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靠前指挥,视情组建前方联合指挥部。

专项工作组。启动专项工作组,按职责全力开展抢险救援技术保障、灾情评估、群众安置、医疗救治、社会治安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信息报送。迅速将应急响应启动及防汛抗旱救灾等情况报告区防办。

值班值守。强化值班,加强协调并与相关区域加强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安排布置。各成员及联络员保持通信畅通。

宣传。以短信、微信、喇叭、入小区等形式发布暴雨、洪水等信息并做好正面宣传。收集舆情信息,适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社会动员。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防汛救灾,引导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建议市民尽量减少外出,及时采取避险防范措施。

(3)响应终止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相关单位、社区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汛情、险情、灾情之一,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意见,报区防指总指挥同意后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暴雨预警:区气象局(上游南江县、恩阳区临巴区域气象发布暴雨橙色)发布橙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黄色预警。

江河洪水重现期:巴州区主城区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20 年一遇(含 20 年)、小于30年一遇。上游南江县、恩阳区通报入境我区洪水重现期大于20年一遇(含 20 年)、小于30年一遇。

死亡失踪(失联)人数:一次性死亡失踪(失联)1人以上,3人以下。

人员围困:10人以上、30人以下因灾被困且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城市内涝:巴州区主城区城市道路积水深度大范围在 0.5米以上、1米以下,城市部分区域停电停水停气、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较大影响。

水库:一般小(2)型水库垮坝或重点小(2)型水库出现险情。

堰塞湖: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技术规范》(SL/T450—2021)划分的Ⅱ级风险堰塞湖。

堤防:发生对巴州区主城区造成严重影响的堤防溃决险情或上游南江县、恩阳区临巴区域河段超警戒水位 1 米。

干旱:发生较大干旱灾害。

其他:其他需要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安排部署。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抗旱形势,部署防汛抗旱救灾有关工作。

组织指挥。及时组织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专项工作组。启动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信息报送。迅速将应急响应启动及防汛抗旱救灾等情况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值班值守。强化值班,加强协调并与相关区域加强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安排布置。各成员及联络员保持通信畅通。

(3)响应终止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相关单位、社区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Ⅳ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和程序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汛情、险情、灾情之一,组织综合会商研判后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意见,报区防指总指挥同意后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暴雨预警:区气象局(上游南江县、恩阳区临巴区域气象发布暴雨橙色)发布黄色预警或连续3天发布蓝色预警。

江河洪水重现期:巴州区主城区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10年一遇(含10年)、小于20年一遇。上游南江县、恩阳区通报入境我区洪水重现期大于10年一遇(含10年)、小于20年一遇。

人员围困:10人以上、30 人以下因灾被困且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城市内涝:巴州区主城区城市道路积水深度大范围在 0.3米以上、0.5米以下,城市部分区域停电停水停气、交通中断或瘫痪,城市运行受到影响。

水库:一般小(2)型水库出现险情。

堰塞湖:出现按《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与应急处置技术规范》(SL/T450—2021)划分的Ⅲ级风险堰塞湖。

堤防:发生对重点场所、重要设施、交通干线造成严重影响的堤防溃决险情或上游南江县、恩阳区临巴区域河段超警戒水位0.5米。

干旱:发生一般干旱灾害。

其他:其他需要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2)响应行动

安排部署。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商调度会,了解掌握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重要工情等信息,研判防汛抗旱形势,部署防汛抗旱救灾有关工作。

组织指挥。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工作组赴一线督促指导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加强应对工作。

信息报送。迅速将应急响应启动及防汛抗旱救灾等情况报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值班值守。强化值班,加强协调并与相关区域加强会商,及时作出针对性安排布置。

舆论宣传。根据需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3)响应终止

当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时,相关单位、社区按职责分工,核实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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