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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管理的通知

2019-11-28 09:29

各社区、村,办事处各内设办、站所:

为切实整改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经办事处研究,现就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作以下通知。

一、工作人员调整

民政窗口:廖婷婷、刘  娇

社保窗口:梁  雪、冯  敏

计生窗口:陈海东、郑  静

农业窗口:马小华、白利民

司法窗口:柳太华

财政窗口:马  英、卢仕坤

综合窗口:韩雨芹、李  利

二、明确工作职责

1.集中受理、办理、代理本部门的便民服务事项;

2.执行便民服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

3.负责便民服务中心与本部门的工作衔接;

4.实行政务服务公开,接受办事群众咨询和监督;

5.负责窗口办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交接等工作;

6.负责本窗口设施设备的操作、管理、维护;

7.负责窗口卫生、安全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严格工作要求

1.工作人员仪表仪容规范:穿着整洁、打扮得体、微笑服务。

2.工作人员礼貌用语规范:提倡使用普通话、文明语言。

3.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佩戴工作牌上岗,按照办事指南及时将办结件录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

4.窗口工作人员纪律规范:

(1)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大厅内抽烟、吃零食、打瞌睡或坐姿不雅;

(2)不准玩电脑游戏、网上聊天、看视频电影、玩棋牌等游戏,禁止阅读与工作无关的小说、报刊;

(3)不准借故拖延、推诿、搪塞影响办理便民服务事项;

(4)不得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5)不准包庇、袒护和放纵违法行为。

四、完善考勤制度

1.便民服务中心上下班时间与街道办事处保持一致。

2.工作人员实行签到考勤,不得迟到早退。

3.请假按以下规定执行:

(1)窗口工作人员因事确需中途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当事先向窗口负责人汇报,并报便民服务中心批准,临时请假一般不超过30分钟。

(2)窗口工作人员因事需请假1天以内的,由中心主任审批;窗口工作人员需请2天以上的,经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党委政府领导批准,同时原单位派人顶岗。

(3)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年休假等向原单位请假报便民服务中心备案,原单位需排熟悉业务的人员顶岗。

(4)窗口工作人员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

4.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由便民服务中心每月向所在单位通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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