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州区西城街道 > 其他法定信息

重污染天气与应急处置

2021-12-27 22:20

一、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或预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教(AO)除PN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臭氧(03)、一氧化碳(CO)]日均值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150微克/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AQ1日均值>200,又不满足上述预警条件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二、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内容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中:健康防护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由媒体发布;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按规定执行,动态跟进及时更新。为达到减排比例,需采取如下措施。

(一)III 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时间,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①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②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商品砼生产、堆场作业、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方作业环节。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全处范围内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加大非法加油站执法检查力度。④其他减排措施:我处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环节。

4.对未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本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二)II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②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凡 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商品砼生产、堆场作业、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禁止使用各类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承担民生保障、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抢险的车辆除外。④其他减排措施: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环节。

4.对未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本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三)I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临时停课。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按要求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主要包括:①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②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减排要求,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最大程度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商品砼生产、堆场作业等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等;③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停止作业。④其他减排措施:停止所有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使用室外作业环节。

4.对未落实应急措施和未纳入本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的涉气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实施停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