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2023年修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做好应对森林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辖区扑救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试行)》《四川省森林草原灭火组织指挥工作规范》《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巴中市巴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应急处置办法”。
1.3应急事件种类与分级
西城辖区发生的森林火灾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概率、危害程度界定为自然灾害类,把本《应急处置办法》所称的森林火灾事件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二个级别。
1.4启动本预案的条件
(1)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烧毁森林面积超过1亩以上,且风大火势难以控制的。
(2)0.5小时内尚未扑灭的明火。
(3)火场跨乡镇(街道)的森林火灾。
(4)在同一时期内不同地点发生多起并失去控制的森林火灾。
(5)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6)扑火中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
(7)需要省、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支援的。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把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中,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早报告,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坚持统一领导,实行首长负责制,充分发挥森林防火半专业队伍的作用。
(3)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加强应对重特大火灾的技术研发和学习先进的扑火技术,充分发挥半专业人员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森林火灾的综合素质。
1.6适用范围
本应急处置办法适用于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2.组织体系
2.1.1组织机构
指 挥 长:刘 刚 党工委书记
佘朝龙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马 莉 党工委委员 人大工委主任
杨 柳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副 指 挥 长:张 丹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专员
李佳奇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彭 艳 人大工委副主任
张 浩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刘秀梅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蒲栋才 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沈道茂 社会事务管理办主任
王家林 社会治理办主任
赵春湄 经济发展和城市管理办主任
吴丽华 财政所负责人
苟晓红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施宝军 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吴雪峰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刚 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杜虹霖 西城派出所所长
苟小平 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亚辉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岗位工作人员
田 勇 西龛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辛云利 莲山湖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小红 南龛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 东 后坝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徐大国 柳津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迎春 佛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赵周明 白马井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明春 云屏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李晏军 红福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凤娟 草坝社区党委书记
辖区各中、小学校长
值班电话:0827-5226225
指挥长、副指挥长研究决定和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成员按业务分工负责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
2.1.2指挥组织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森林防火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灭火措施,预防森林火灾。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负责做好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培训和扑火队伍的演练工作。
(5)检查防火器具及各社区的防火设施设备。
(6)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事件。
(8)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2.2防火指挥部工作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的实施。
(2)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3)监督管理各社区管护人员工作,组织展开森林防火检查和野外用火的管理。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培训专业队伍。
(5)坚持防火值班,随时掌握火情动态,编制扑火应急处置办法。
(6)完成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各项防火工作。
2.3各社区
辖区内各社区都要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组织机构,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随时做好扑火准备。
2.4指挥机构职责
2.4.1火场指挥:刘 刚 党工委书记
佘朝龙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职责:全面掌握火情的进展,提出具体扑救建议,负责火场扑救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向区森防指挥部汇报火场综合情况。
副指挥长:杨泽勇 党工委副书记
杨 柳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职责:在火场指挥的领导下,负责落实火场扑救的具体事项,协调指挥扑救,调动扑火力量和物资,落实指挥部下达的扑救命令。
各部门具体职责: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落实防火期24小时值班人员,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
西城街道武装部:负责对应急分队、辖区民兵、预备役队伍的森林防灭火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出现森林火情时快速组织队伍参加山火扑救工作。
西城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组织指导救灾移民安置,负责灾后救灾物资管理调度,负责扑火伤亡人员抚恤处理。
西城街道财政所:负责一年一度森林火灾资金预算,确保防火、救灾经费落实。
西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林业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和督查,调查了解灾害种类,做好险情预测,隐患整改,协调抓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查处及扑救工作,协助指挥长工作。
西城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公室日常工作,掌握各地防火工作情况,通报信息,负责开展森林火灾的调查、监督、统计,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做好扑火救灾物资准备。
西城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做好“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广播和救灾抢险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
西城派出所: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和灾区的治安工作;负责组织局部地段森林防火戒严令的实施;负责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
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医疗单位和医护人员对较大森林火灾伤员的救护。
辖区各中、小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落实好与班主任的森林防火责任,确保每一学期有2节以上的森林防火知识课。
西城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办:负责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排查山火隐患及整改工作,负责开展森林火灾的调查、监督、统计、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各社区:要在发现森林火灾的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情况,就地组织扑救,负责组织危险范围内的人员安全撒离,事后配合公安、林业部门查处火灾肇事者。
2.5应急工作小组及职责
火灾发生后,办事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公室根据森林火灾情况,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进行紧急救援。
2.5.1火灾扑救组
组 长:杨泽勇 18090202753
成 员:张 丹 17338964969
杨 柳 18080520855
李佳奇 15808273915
张 浩 15282703543
职 责:迅速组织森林防火扑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火灾情况做好扑火工作。
2.5.2医疗救护组
组 长:张 丹 17338964969
成 员:沈道茂 13980298572
赵春湄 15982719771
苟小平 13684487115
职 责:在扑救火灾过程中,万一发生人员受伤事故,卫生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救治伤员。
2.5.3安全维稳组
组 长:杨 柳
成 员:王家林
李志刚
刘秀梅
职 责:负责火灾发生地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
2.4.4综合保障组
组 长:李佳奇
成 员:蒲栋才
施宝军
吴雪峰
职 责:负责扑救物资、车辆、电力及人员的饮用水和食品供应的保障。
2.4.5事故调查组
组 长:张 浩
成 员:杜虹霖
苟晓红
赵大卫
张亚辉
职 责: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林木损失、起火原因等相关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3.监测预警
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有规定和辖区森林防灭火形势,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在森林防火期内,应加强森林火情监测预警。
3.1预警级别
森林火险预警信号统一由区气象局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发布,全省统一将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分为三个等级。
(1)黄色预警信号:中度危险,发布黄色预警信号,林区内挂置黄色预警信号旗,扑火队接到命令后30分钟内集合出发。
(2)橙色预警信号:高度危险,林区内挂置橙色预警信号旗,扑火队接到命令后15分钟内集合出发。
(3)红色预警信号:极度危险,林区内挂置红色预警信号旗,进入高度戒备状态,扑火队在接到命令后5分钟内集合出发。
3.2紧急预警
当遇到异常气候,3天达到红色预警时,开始进入紧急状态,进入高度戒备,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并按时报告情况,扑火队整装集合待命,接到命令后马上出发。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行动
(1)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火队伍进入火场进行扑救。
(2)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4.2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各位领导要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势严重,扑火前线指挥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相应调整。
4.3扑火原则
4.3.1保证安全,保证人员安全,既要避免林区群众伤亡,又要避免扑救林火人员伤亡。
4.3.2科学扑救,在扑火战略上采取“围、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采用整体围挖,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3.3合理用兵,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半专业队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非专业队为辅。
4.3.4落实责任,采取分片包干,明确责任,落实扑救,清理,看守分段包干责任制。
4.3.5应急通讯在充分利用市、区和办事处森林防火网的基础上,办事处的全体工作人员还要充分利用手机来确保扑火指挥通讯畅通。
4.3.6现场指挥到达火场后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行,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采取避险措施确保扑火队员安全。
4.3.7扑火力量的组成
发生火情后,扑火队伍要以本地半专业队为主,必要时可请示办事处动员邻近各村的预备力量、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但不得动员老人、小孩和妇女参加扑火工作。
5.后期处置
5.1.1扑救重特大火灾结束后,办事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社会事务管理办要组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善后工作。
5.1.2卫生人员要做好疫情监控工作
5.2火灾评估与火灾查处
林火扑灭后技术人员要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当前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形成损失报告。
成立火案调查组,对森林火灾的起因、责任进行调查,同时配合公安等工作人员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5.3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区森防指挥部。
6.综合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保障:办事处建应急分队32人,涉林社区必需建不低于15人的群众义务扑火队1支,电喇叭2个,砍刀、灭火铲、二号灭火工具30把,手提电筒4支,油锯1台,风力灭火机1台,干粉灭火器30具,斧头15把,铁扫帚10把。
6.2培训演练
在进入防火期前有计划的开展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7.附则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个人,按照要求上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火灾肇事者交森林公安或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追究,上报组织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