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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2018-08-20 09:43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作者:巴州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相关内设办、站(所):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巴州区财政局等八个部门印发的《巴州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巴区农〔2018〕111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城街道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指导思想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为了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要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理顺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明晰和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为重点,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二、加强组织领导(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经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罗 渊 办事处主任副组长:杨 政 办事处副主任成 员:罗 琨 财政所所长李柏蓉 党政办主任冯煜芹 信访办主任金武荣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吴雪峰 统计站站长张亚辉 林业站站长曹丽萍 水管站站长王丽华 文化站站长虎 军 市政办主任李 华 交管站工作人员李 智 国土所所长李 莉 畜牧食管办负责人高昌兵 西龛村主任杨青平 大连村主任宋维兵 后坝社区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金武荣任办公室主任,刘华容、苟晓红、白利民、马小华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明确部门职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齐心协力推动办事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财政所负责村社账务、债权债务相关数据提供;林业站负责森林资源(包括林地、草地、荒山、荒地、荒坡)的清理和有关数据提供;水管站负责水利资产(包括塘库堰、沟渠、水面、滩涂)清理和有关数据提供;市政办负责集体房屋资产清理和有关数据提供;交管站负责村组道路资产清理和有关数据提供;其他部门协同社区(村)做好相关问题的处理工作。三、界定清理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的资产,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卷等)、存货、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农业资产(集体投资形成的畜牧资产、林木资产)、在建工程、投资资产(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债权债务(应收款、应付款、长短期借款)、水利资产(塘库堰沟渠等)、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交通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耕地、林地、园地、草地、荒山、荒地、荒坡、荒滩、水面、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性资产;不包括已实行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林地和农户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四、规范实施程序(一)准备阶段1.健全机构。相关社区(村)要成立工作小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制定方案。相关社区(村)、组要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社区(村)、 组实施方案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3.大力宣传。社区(村)要利用会议、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目的、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4.深入调研。发现并掌握深层次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5.加强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流程及业务知识。(二)实施阶段1.清产核资。要在2015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依照国家和省市新要求,本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以2017年12月31日为登记时点。再次全面清理核实,界定资产权属,重估资产价值,全面核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3类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召开社区(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清产核资结果,张榜公示,做到不遗不漏不夸不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不包括已实行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林地和农户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林地只作统计。10月10日前,要按照国家九部委要求,填写《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确保10月底进入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2.成员界定。遵循《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试行)》的基本要求,召开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协商确认成员身份,建立成员名册进行公布,不能以村规民约等形式非法剥夺或损害成员的合法权益。3.完善法人。建立与股份制产权管理相适应的法人主体,制定相应的章程,完善股东(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解决农村集体产权虚置问题。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形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证明,确认法人资格,办理相关手续。4.创新运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充分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分类经营好、管理好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性资产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也可选聘职业经理人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与各类市场主体合作、联合组建经济实体直接进入市场,也可选择承包、租赁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在尊重成员的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引导成员利用耕地、林地、草地等资源性资产,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建立集体统一管理非经营性资产的有效机制。5.健全制度。制定资产经营、民主管理、议事规则、股权权利等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相关重大事项须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保障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行使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强化审计监督,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经营运行安全高效。6.总结验收阶段。相关社区(村)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向办事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检查验收申请。上报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五、严格工作要求相关社区(村)和内设办、站(所)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社区(村)主任要全面负责,担负起一线战斗员的责任,按照时间节点,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办事处将定期和不定期对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此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评。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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