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元节”和高温晴热天气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中元节”将近,群众上坟、烧纸、焚香等野外用火行为增多,加之暑期进山游玩人员多、秋收在即和近期持续高温晴热,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火灾风险增大,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中元节”和近期高温晴热天气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祖。针对“中元节”上坟习俗,要统一思想,积极动员部署,充分利用车载广播、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LED显示屏播放、社区小喇叭等方式,引导村民、市民文明祭祀。在职干部职工和党员要带头破除陈规陋习,积极向身边家属、亲戚、朋友和邻居做好工作,率先垂范,自觉摒弃焚烧纸钱、冥币、祭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方式,采用“鲜花换纸钱”、植树绿化、“丝带寄哀思”“网上云祭奠”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让“无烟上坟”“文明祭祖”意识深入人心。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单位(部门)要充分认清“中元节”和高温晴热天气期间森林防灭火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去年的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树立“全年防火、时时防火”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全力抓落实,按照林长制和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要求,将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确保责任到人、到户、到坟头、到每个山头地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特别是继续完善坟地三包包保责任书签订、做好周边可燃物清理);同时公安、市场监管、应急、民政等相关部门也要及时开展纸钱等丧葬用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市场整治活动,依法查处非法丧葬用品,以及烟花爆竹售卖点。
三、严管野外用火。“中元节”和高温晴热天气期间,各村(居)、林区、景区、墓区要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严格管控焚烧稻草秸秆等农事用火;对进山入林和上坟人员加强管理,配备相应的灭火机具、落实专人值守。对在林区内从事野营、登山游玩、祭祀等活动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规定,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行为;包保领导、村(居)组干部、护林员要全员到岗到位,持续组织清除墓地及周边和“五周五缘”可燃物,加强管护区域巡逻,严管农事用火、旅游用火,特别是要对散坟、墓区等重点部位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如玉堂林场、古楼山林区、北龛、天星湖、新桥公墓)等要设专人看守,从源头上杜绝火源进山入林;要“一对一”加强对精神疾病、智障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监管,严防因玩火、用火不慎引发火情。
四、做好应急准备。“中元节”和高温晴热天气期间,务必加强巡查、管控,对林区公墓、零星分布的坟地,寺庙、神龛等地火灾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整治并建好台账,严格落实办事处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墓地管理者包干坟地等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紧盯中元节敏感时节,对主要山场、坟场、城郊禁烧区,落实村、组干部、护林员定点、定片巡护、蹲守;杜绝在林区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的祭奠活动,街道半专业扑火队要在岗待命做好扑救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能重兵投入、安全快速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各村(居)、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办、民政等部门务必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突准备,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火情日零报告制、热点2小时反馈制,确保信息畅通,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处置,做到有火必报、扑报同步。
五、严明纪律,以身作则。全体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若违反规定在禁止区域参与纸钱焚烧的,将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管控不力导致禁止焚烧区域出现焚烧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将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