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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子山村“散乱污”企业整治
协议签订工作情况汇报

2021-03-24 15: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州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巴州区“散乱污”企业整治补助方案>的通知》(巴州府发20208号文件)精神,根据区人民政府安排2020年7月2日至7月31日,宕梁街道办事处牵头,区经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分局、玉堂街道办事处、宕梁街道办事处、宕梁派出所等单位抽调39名工作人员,有序推动塔子山村“散乱污”企业整治协议签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塔子山原锁定共有“散乱污”企业43家,此次再次核实,实际共有企业44家。其中:3家(双宏节能砖厂、融红福商贸有限公司、贝蒂尔森商贸有限公司)有相关手续。已关停取缔3家(邹德银豆制品作坊、杨俊华豆制品作坊、兄弟联友实木批发)。

二、工作开展情况

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塔子山“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实行“指挥部牵头,工作组负责、统一口径、细化任务、各个突破”的工作机制开展整治协议签订工作。截至目前,已签订补助协议37家,未签订补助协议1家(中亿纸花厂)。已拆除厂房300余平方米。经核算,塔子山村已签订协议的37家“散乱污”企业共需补助资金1929.7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自主投入建设的基础设施(公路、堡坎、硬化地板、变压器等)、环保设施、消防设施等投入资金较大,但此次未锁定、也未作任何补偿,企业不愿意搬迁和拆除厂房。

二是企业要求协议签订后,及时足额兑现补助资金。

三是补助资金兑现后,需明确相关单位,对厂房予以及时拆除并复垦。

四是光辉小微企业园至今未明确租用或购买厂房的价格,导致企业在协议签订中均选择关停取缔,存在现有“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后,继续到周边区域或乡镇市场经营的风险。

四、工作建议

一是针对企业自主投入建设的基础设施(公路、堡坎、硬化地板、变压器等)、环保设施、消防设施等予以锁定。

二是尽快按协议兑现补助资金,并及时拆除厂房、复耕土地。

三是待光辉小微企业园租用或购买厂房的价格确定后,对现已签订协议但有入园意向的企业,可按搬迁入园政策重新签订协议并兑现补助资金,以利于全区面上“散乱污”企业的管理。

四是对不配合协议签订的中亿纸花厂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区级层面决策下一步怎么办的问题,建议整改提升或行政执法途径解决。

五是及时拨付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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