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宕梁街道2022年“五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2022-08-19 09:17

一、总体要求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原则,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秸秆、垃圾、落叶、杂草等“五烧”露天禁烧力度,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坚决杜绝出现大面积、持续性“五烧”现象,坚决杜绝城市规划区外出现连片秸秆焚烧、开荒烧山现象,努力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目标,避免出现因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焚烧农作物秸秆整治。禁烧区域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禁止烧灰积肥等焚烧行为。(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辖区露天焚烧整治。全面整治露天焚烧垃圾、杂草落叶及其他可燃烧产生烟灰和恶臭气体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违法露天焚烧垃圾属地防控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市民环保意识和露天焚烧垃圾危害认识,有效治理露夭焚烧垃圾问题。(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

(三)焚烧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整治。禁止焚烧工业固体废弃物,包括塑料、橡胶、废弃轮胎、油毡、沥青等;禁止燃烧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异味的物质。重点整治汽车维修点及废旧物品回收点焚烧废旧物品问题,确保废旧物品回收点和各车辆维修点不出现焚烧废旧物品的现象。(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办)

(四)焚烧建筑装饰废弃物整治。城区所有在建施工工地、装饰施工场所、渣土施工工地等禁止露天焚烧施工废弃物料、装修废料、包装废弃物等垃圾。(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宕梁大队)

(五)道路边坡杂草、垃圾焚烧整治。负责区域内公路(含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重要路段)边坡周围枯枝、落叶、杂草、垃圾焚烧整治。(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宕梁大队)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5月27日至6月5日)。对“五烧”管控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立启动“五烧”禁烧专项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6月5日至7月31日)。各责任单位要集中开展整治,落实村(社区)监管职责,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8月1日至12月底)。对集中整治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完善禁烧机制,确保“五烧”问题不反弹。

四、工作职责

(一)各村(社区)是秸秆禁烧责任主体,要建立巡查值班制度,完善工作台账,落实专门的禁烧工作力量,形成全覆盖、立体式的秸秆禁烧工作体系。

(二)派出所要配合、支持村(社区)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对露天焚烧等违反相关法律和规定的当事人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打击因焚烧秸秆造成火灾、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做好农作物秸秆利用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打造秸秆综合示范点位。做好森林防火区内秸秆露天禁烧监督管理。

(四)宕梁城管执法大队牵头负责焚烧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建筑废弃物整治工作,做好城市建成区内的露天焚烧行为调查、处罚。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牵头负责辖区内秸秆露天禁烧的监督管理,统筹组织秸秆露天禁烧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查和巡查。对公布、通报的卫星遥感秸秆焚烧火点信息的调查处理和信息上报。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城市规划区外连片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并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对城市规划区外露天焚烧秸秆开展巡查,对焚烧秸秆行为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落实辖区主体责任,形成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抓落实,村组干部包田(地)块的“分片包干”的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日常巡查监管,把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秸秆露天焚烧投诉受理和现场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焚烧秸秆行为进行劝阻、及时灭火,对不听劝阻者,及时向执法部门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和证据,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力度。各负责单位要利用应急广播、微信群、LED显示屏等渠道大力宣传《巴中市秸秆露天禁烧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召开坝坝会、张贴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全民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推进露天焚烧垃圾防治全民参与和社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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