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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宕梁街道办事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7-17 09:39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 作者:宕梁办事处2
  
  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宕梁街道办事处全民参保登记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准确掌握全办事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州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州府办[2017]116号)文件精神,结合宕梁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实现常住人口全面登记、社会保障“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多层次”的总体要求。

  二、登记对象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为全民参保登记对象,重点以宕梁办事处户籍人口为主,覆盖至非宕梁户籍常住人口和就业人口。

  三、工作目标

  全民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制度改革的重点落在“全民”上,通过全面数据的登记,对社会保险经办流程、管理服务、参保扩面和社会保险政策等进行机制创新。一是改自愿登记为全员登记,实现全民登记。二是改等人参保为动员参保,实现持续参保。三是改弹性计划为刚性计划,实现社保基金征缴计划的可行性和约束力。四是改部门信息为共享信息,实现平台数据共建共享。五是改期间信息为动态信息,实现动态精准管理。

  (一)核准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核准辖区范围内人口信息及参保信息。对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情况予以登记核准,对未参保、重复、缺失、错误信息的人员,以村(居)为单位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对其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录入;对外来常住人口按居住地进行严格登记,入户逐人登记,建立完善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库。

  (二)扩大法定群体参保覆盖面。核定应参保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参保扩面工作,按照登记人员信息逐年将未参保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最终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四、进度安排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用两个月时间完成,分五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阶段(2017年7月15日前)。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7月20日前)。召开全办事处动员部署会议,开展业务培训,要求各村(居)组织力量,启动宣传发动工作。

  第三阶段:入户登记阶段。(2017年7月21日—2017年9月10日)。未参保人员入户调查登记(2017年7月21日—2017年8月10日),信息需核实人员入户调查登记(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25日),信息要素不全人员入户调查登记(2017年8月26日—9月10日)。各村(居)要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全面推开登记工作的信息采集和录入核对工作。

  第四阶段:分析总结阶段(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20日)。对录入数据进行整理,查漏补缺,做好汇总,统计上报。

  第五阶段:完成登记任务阶段(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30日)。对全民参保登记进行工作总结,协助上级部门实行参保状态数据动态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组织领导。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和社保中心),部署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明确工作步骤及业务指导和进度督查,各村(居)要协同配合,做到任务、措施、人员、设备、经费“五到位”确保我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各村(居)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的制定宣传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开展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工作考核督查。办事处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不按时按要求办理的村(居)要严格问责,对信息系统应用中发现信息采集、比对、录入环节存在严重错误的,将严格责任倒查;对涉及泄密和通过信息数据获利人员严肃查处;切实加强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督查督办,确保全民参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宕梁办事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14日

  附件

  宕梁街道办事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越 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雪芳 街道党委委员

  成员:李剑波 就业和社保中心主任

  岳会琼 就业和社保中心副主任

  杨 伟 财政所所长

  陈海蓉 民政办主任

  樊 军 党政办主任

  杨 军 派出所所长

  张 翔 食药站站长

  张莉梅 计生办主任

  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和社保中心,由李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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