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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北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的通知

2022-01-21 11: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确保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办公规范

(一)所有工作人员上班须佩戴口罩,每天到门卫室监测体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为群众办事。

(二)每日对各自办公场所、办公桌椅、电脑设备、打印复印设备、座机电话等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三)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通风,每日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

(四)增强家庭防范意识,提倡使用公筷公勺,防范和杜绝参加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各类群体性活动。

(五)全体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

(六)直属各中心负责人为督促指导工作人员落实疫情防控办公规范的第一责任人。

二、疫情防控期间出行规范

(一)提倡全体工作人员假期在市内休假,如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的地区,对所有有市域外出的机关干部返巴后,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报告在党政办备案。

(二)进入工作区域的外来车辆须停车接受检查,来访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2℃的不得进入,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三)单位人员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三、精简会议

(一)以减少会议,不召开聚集性大会为原则。如必须召开聚集性大会的,应由会议组织者在向主要领导报备并取得许可后方可开展;并应尽量控制参加人数和时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二)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前须测量体温、洗手消毒、佩戴口罩,参会人员须自带水杯。

(三)参会人员保持适当间隔,注意会场开窗通风。

(四)会议结束后党政办对会场、家具、茶具、话筒等用品进行消毒。

(五)员工确需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应尽量避免集中乘车,做到全程佩戴口罩。

四、日常防护

(一)积极学习疫情防护知识,强化科学防范意识,提升防范防护能力。

(二)注重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常洗手勤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

(三)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毛巾遮住口鼻,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四)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适当适度运动,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五)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职工,第一时间报告街道党政办,并及时到就近正规医疗机构就诊,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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