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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街道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2023-05-19 11:37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1]49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金[2022]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更好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结合江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协同推进原则。街道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协同配合,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各村要广泛宣传,在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和承保机构自主自愿基础上,探索符合本村(居)特点的三大粮食作物保险推广模式,有效调动农业保险各参与方积极性。

(二)坚持金融普惠原址。将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均纳入完全成本保险保障范围,并注重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允许村集体组织、小农户集体投保,分户赔付。

(三)坚持合规管控原址。在实施过程中,各村、街道相关部门、合作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保险监管规定,积极探索完善标准化农业保险运行体系,强化事前事中数据比对核验和现场核查,适时开展事后回溯,确保承保理赔真实性。

二、保险主要内容

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各级财政和农户按以下比列进行保费分担;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27%、市县财政补贴3%、农户自缴保费25%。

(一)水稻完全成本:保险金额1100元/亩,费率4.5%,保险费49.5元/亩,其中农户缴纳12.375元/亩。

(二)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险金额800元/亩,费率4.5%,保险费36元/亩,其中农户缴纳9元/亩。

(三)小麦完全成本保险:保险金额700元/亩,费率2.72%,保险费19.04元/亩,其中农户缴纳4.76元/亩。

三、承保机构

根据巴州区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招标结果,江北街道由平安财险承保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四、强化承保理赔管理

合作保险机构应执行全省统一的涵盖当地主要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和野生动物损毁等风险的行业示范性条款,并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查勘定损标准与规范,统一承保理赔操作,确保保险期间覆盖三大主粮生长期,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在农户同意的基础上,原则上可以办事处或村为单位抽样确定损失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粮食作物保险的重要意义。巴州区是农业大县,是重要的粮食主产县,保障粮食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大事。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作为重要的国家惠农政策,将极大提高江北辖区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让投保农户“旱涝保收”,摆脱靠天吃饭困境,有效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各村、街道相关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切实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加强部门联动和工作协调,迅速部署启动,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推进、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要加大政策宣传发动和工作推进力度,发挥好基层组织动员能力,深入一线、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实现农户愿保尽保。

(三)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强化农业保险监管。合作保险机构要着力提升保险服务质效,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严守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对虚假承保理赔、套取财政补贴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对合作保险机构申请材料中承保数据进行审核,并签章确认;财政所要加强对合作保险机构业务合规、承保理赔等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四)加强考核监督,有序高效有力推进。为确保辖区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率达到70%以上,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日常业务的监督检查,确保全面完成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农户和新型农业生产组织可在直接物化成本和完全成本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

附件:江北街道2023年三大粮食作物承包面积指导计划表

附件:

江北街道2023年三大粮食作物承包面积指导计划表

单位:亩

村(社区)

小计

水稻

玉米

小麦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合   计

11780

4490

3580

3710

李家扁村

3010

935

1148

927

岳家坡村

2655

1085

642

928

牛鼻山村

3109

1235

946

928

凤头山村

3006

1235

844

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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