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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宣传单

2023-12-18 14:39 来源: 其他

巴州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宣传单

 

一、参保缴费对象

具有巴州区户籍的城乡居民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我区居住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外户籍人员(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可以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

二、参保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2024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年。

(二)资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95//年;已稳定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按285//年。

三、参保缴费时限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至20231231,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以及税银合作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四川天府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手机APP、自助终端等渠道缴费。

(二)线下缴费渠道。刷卡(扫码)缴费。银行代收:缴费人通过税银合作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或农商行、四川天府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柜面办理缴费业务。税务征收:缴费人也可直接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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