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巴州区江北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年3月3日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3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3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预算情况................................................................ 5
(二)支出预算情况................................................................ 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6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9
(一)政府采购情况................................................................ 9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9
九、名词解释................................................................................. 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 指导农业生产,农村宅基地管理、乡村振兴。
2.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土地确权及土地纠纷等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3. 农机的安全使用和检查、事故的预防和报告,乡村机耕道和提灌站的建设与管理;农机安全事件上报及应急处置。
4. 森林防灭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植树造林,推广林业技术,服务林农致富;林权和林地纠纷调解处理;协助查处有关行政处罚案件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农业产业、经济发展规划;粮油、畜禽、水产、食用菌、水果、蔬菜、茶叶等主要农产品(以下简称“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休闲观光、生态农业发展;关键新技术、新品种、新标准、新机具的示范和推广;农作物病、虫、草、鼠防治技术指导,动植物检疫和植物检疫性病、虫、草、鼠和动植物重大疫病的预防控制及扑灭工作;主要农产品从种养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基地准出、产品例行监测等日常监管工作;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督管理、“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农产品的追溯管理工作;主要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管年审管理工作;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业领域涉农信访维护及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上报及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建设和发展;农业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村沼气建设管理和农业物种资源及农业野生资源管理工作;农业气象服务、防灾减灾和农业灾情的上报、汇总与初审工作;指导规划巴药发展与病虫害防治;农民素质提升、农业适用技术宣传培训及农业转基因知识的宣传工作;主要农产品和农村经济信息服务及统计、上报并建立相关业务台账、水产渔政、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是 农机的安全使用和检查、事故的预防和报告;乡村机耕道和提灌站的建设与管理;农机安全事件上报及应急处置并建立相关业务台账。
三是 宣传、贯彻水利法制宣传、水事监督和水事纠纷调解;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防汛抗旱;编制防汛预案和组织抗旱排涝应急抢险;农田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利新技术推广;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辖区供排水工作;指导辖区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
四是宣传与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各项林业方针政策,编制辖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指导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防灭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植树造林,推广林业技术,服务林农致富;林权和林地纠纷调解处理;协助查处有关行政处罚案件 。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237.5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23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37.5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3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56万元,占 100 %。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37.5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5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3万元、农林水支出185.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7.5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5万元,占9.37%;卫生健康支出11.03万元,占4.64%;农林水支出185.51万元,占78.09%;住房保障支出18.77万元,占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2.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4.6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公用经费等。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8.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公用经费等。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23年预算数为12.6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公用经费等。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7.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各项接待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共有车辆0辆。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林业和草原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国内外先进水利技术的引进、试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宣传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表1.2023年巴州区单位部门收支总表
表1-1.2023年巴州区单位部门收入总表
表1-2.2023年巴州区单位部门支出总表
表2.2023年巴州区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2023年巴州区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4.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2023年政府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7.部门整体绩效预算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