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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光辉镇拟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施工业主的公告

2021-11-08 15:13

为落实巴州区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环境问题整治项目(光辉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巴州环境发[2021]9号)的要求,经镇党委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光辉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业主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施工编制内容:对巴州区光辉镇虎家梁村二郎沟水库的进行规范化建设

二、施工费用来源及标准:资金来源:巴中市巴州区2020年第四批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取费标准遵循相关设计预算取费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

三、施工成果提供时间: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参与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工程设计必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的单位或机构;

3、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报名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1月8日至2020年11月10日17时止)。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光辉镇环保办;联系人:金城(17311026440)。

七、评标办法:采取邀请式谈判,比选会议定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10时30:00分(如遇特殊情况可顺延),在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政府二楼会议室举行公开评标。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于2021年11月1610时00分前现场签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项目业主: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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