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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巴州区光辉镇人民政府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2022-07-18 10:17

各村(居)委员会:

《巴州区光辉镇人民政府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已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光辉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巴州区光辉镇人民政府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为有效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试行)》《四川省森林草原灭火组织指挥工作规范》《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巴中市巴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镇政府森林防火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处置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使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

镇人民政府成立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由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森林火灾应急工作。

(一)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指 挥 长:王  飞(光辉镇党委书记)        

高  铭(光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邓  辉(光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林  涛(光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李  斌(光辉镇党委副书记)

姜青松(光辉镇纪委书记)

周  燕(光辉镇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潘  勇(光辉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高明(光辉镇财政所长)

李保林(光辉镇派出所所长)

王泽亮(光辉镇党政办主任)

杨毓政(光辉镇卫生院院长)

金  城(光辉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吴  维(光辉镇中心小学校长)             

魏  境(光辉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吴  毅(光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

1.防火期落实人员负责24小时值班、看守电话、开通手机,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2.及时了解、掌握火情动态,并做好记录;

3.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上报火情信息、传达上级指令;

5.协助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防火期落实人员负责24小时值班、看守电话、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处理突发火险事宜,并现场指挥火灾扑救。及时了解、掌握火情动态,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火情信息、传达上级指令。

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队伍参加辖区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和抢险救灾工作。

派出所:负责扑火预案的审定,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组织局部地段森林防火戒严令的实施;负责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

财政所: 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资金预算,确保扑救经费落实和防火期物资供应。         

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广播和救灾抢险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指导救灾移民安置,灾后重建和生活保障,灾后救灾物资管理调拨,扑火伤亡人员抚恤。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开展森林火灾的调查、监督、统计、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做好扑火救灾物资准备,协助指挥长工作,掌握边区的火情动态,通报火灾信息。

光辉镇卫生院: 负责火灾现场医疗救护。

中心校:负责对中小学开展防火灭安全知识教育,落实辖区各村校专项森林防火责任制。各村校每一学期要上二节以上森林防火知识课,增强学生爱林护林意识。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要在发现森林火灾的第一时间就地组织群众义务扑火队开展扑救,并向上级报告情况。负责组织危险范围内的人员安全撒离,事后配合公安、林业部门查处火灾肇事者。

三、应急工作小组及职责

火灾发生后,办事处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情况,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进行紧急救援。

(一)火灾扑救组

组长:邓  辉    联系电话:15908347157

成员:金  城   联系电话:17311026440

杨  为  联系电话:13568470365

光辉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全体队员、村(社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

主要职责:负责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出现险情需要支援,迅速组织镇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员、村(社区)群众义务扑火队员赶赴现场开展扑救,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二)医疗救护组

组长:杨毓政   联系电话:15378574878

成员:刘建明 联系电话:13795936868

主要职责:在扑救火灾过程中,万一发生人员受伤事故,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介入,组织救治伤员。

(三)安全维稳组

组长:李保林  联系电话:18113765555

成员:程登明  联系电话:18048018881

村(社区)分管安全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火灾发生地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

(四)综合保障组

组长:陈  祥   联系电话:15882713862

成员:叶玉峰 联系电话:18113765449

主要职责:负责扑救物资、车辆、电力及人员的饮用水和食品供应的保障。

(五)现场事故调查组

组长:李保林  联系电话:18113765555

成员:李仕阳  联系电话:13881697895

村(社区)分管安全副主任

主要职责: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林木损失、起火原因等相关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在扑火过程中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科学组织,把“就地、就近、就快”作为扑火要求,做到“观风向、打顺火,开隔离、防蔓延,机械扑、人工助”,切记禁止老、弱、病、残、幼、孕参与扑救,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火情发生后,由村(社区)两委及时就地组织群众义务扑火队伍开展扑救,同时向镇政府报告情况。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政府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火灾应急救援,并向巴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严格执行问责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镇政府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密切配合,携同作战,安全、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对不服从命令,不积极参加扑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领导干部玩忽职守、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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