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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加强养殖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2023-03-03 11:48

光府发〔2023〕6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办(所)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畜牧法》,压紧压实养殖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切实保障人畜安全,确保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养殖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区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苍溪县“3.31”养殖场沼气中毒、南部县“7.4”化粪池溺亡等事件的惨痛教训,真正把养殖场安全监管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辖区的属地管理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行业的监管责任,镇人民政府与养殖场业主签订《安全生产监管告知书(样式)》(附件1)。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各重点环节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及时整改除险,牢牢守住养殖业安全底线,坚决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一)全面摸清底数。坚持“属地为主、政府牵头、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原则,通过逐户走访的形式,对属地范围内的养殖业重点项目、规模场、畜禽粪污贮存池等养殖业重点安全领域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养殖业安全隐患调查基础数据台账,填写《巴中市养殖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附件2),全面摸清现有养殖业重点安全领域底数,在3月10日前将附件2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强化排查指导。各相关单位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辖区养殖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指导,强化风险辨识防控,落实隐患整治措施。指导养殖场(户)做好消防安全、圈舍安全、取暖安全,加强电线电路检修维护,避免因养殖圈舍、化粪池、青贮池等养殖及辅助设施坍塌、电路故障、通风换气不畅等危及人畜生命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排查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贮存池清池出料、设施设备维修、通风通气、临池安全护栏、警示标识标牌设置等情况。要严格督促落实畜禽粪污贮存池、沼气池、青贮池清掏报备制,相关业主清掏前,必须报告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必须派出安全督导员在现场督导清掏工。同时,清掏工作必须由专业清掏队伍清掏或在专业清掏队伍指导下进行,严禁私自清掏。

(三)督促业主自纠自查。企业、养殖户落实养殖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列出风险点清单,养殖场(户)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养殖场内部安全生产巡查,并填写《养殖场安全巡查记录表》(附件3)。

(四)加强排查治理跟踪。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通过采取行业指导,企业、养殖户自查自纠等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纳入监管清单,发现一例、纠正一例,对治理过程进行跟踪,加强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养殖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主体责任。

三、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培训班、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养殖业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积极发挥好非洲猪瘟防控“三级网格员”、驻村工作队,通过“农村大喇叭”、入户走访、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业主对养殖业生产安全重视程度及应对能力。把《化粪池安全生产规范》等宣传资料发放张贴到场到户,将畜禽粪污贮存池清掏报备管理制度宣传到场到户。要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养殖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实际操作规范,特别是对畜禽养殖业主、清掏队伍,要开展安全管护、清掏规范流程、科学施救等知识培训。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准备

将养殖业安全生产管理作为应急值守的重要内容,强化安全预警监测,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的应急物资和措施。要督促指导养殖业生产企业结合本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警,通过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方式,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所在岗位的危险因素、危害程度、预防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方法等相关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督导

(一)加强督查督导。成立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所长李保林、安全生产办公室杨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虎庆兵、各村(居)书记为成员的督导小组。按“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全覆盖督导养殖业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居)委会事前对辖区内养殖场进行全覆盖自查自改,并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1日前将经村(居)委会书记签字盖章后的附表2(扫描件及电子档)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全督导将纳入有关养殖业年终考核计分。

(二)细化督导内容。一是全覆盖排查,对畜禽养殖场(户)的办公用房、圈舍、过滤池、沉淀池、储液池、沼气池、各类功能池、各类厂房、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用火用电等进行了安全生产零排查,检查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栏、机械操作使用安全等问题;二是畜禽粪养殖场(户)沼气池密封活动盖是否漏气,一旦发现漏气要及时修复,以防发生火灾或窒息事故;三是进、出料口盖板是否损坏或遗失,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修补和更换,以防人、畜掉入化粪池(沼气池)发生淹溺事故;四是化粪池(沼气池)周围地面是否有毁裂,一旦发生裂缝,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五是开关、管道、管件接口是否漏气,如有松动、断裂、破损或老化,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六是压力表、灶具阀门是否损坏,一旦发现损坏,要及时维修和更换;七是脱硫剂是否达到饱和状态,若变成黑褐色,要及时更新;八是化粪池、沼气池是否按照规范清池;九是全覆盖宣传发放张贴<畜禽养殖场(户)、沼气安全生产监管告知书>、<禽养殖场(户)、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化粪池安全生产规范>;十是畜禽粪污贮存池清掏报备管理制度宣传到场到户

(三)推行立查立改。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各村(居)民委员会要认真对照、逐一整改销号,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认真检视自查,持续查堵漏洞。督导期间要落实整改责任,建立专项档案。一是各村(居)民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将辖区内需整改的养殖场(户)的问题清单、图片资料、自查工作轨迹、整改回执及整改后的相关佐证资料建立专档并上报;二是镇级督导小组随机督查中反馈问题养殖场(户),将反馈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扎实落实,具体办理情况及整改报告报送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附件: 1.沼气安全生产监管告知书

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附件1

安全生产监管告知书

(业主):

为切实保障畜禽养殖人员及养殖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特对你畜禽养殖场(户)安全生产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生活、生产用房要安全牢固,注意防风、防水淹、坍塌、滑坡。

二、用水用电要安全,场内所有电线要按电工操作规程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所有电器须按说明规范使用并定期检修排除安全隐患,饮水设备要加盖防护网。

三、化粪池、污水处理池、沼气池及各类池等设施设备,沼液不能直接排放,要通过多级沉淀和氧化,沉淀池和氧化池四周要建防护栏,顶部须加盖的要加顶盖,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四、机械安全,畜禽养殖场户对养殖场内配备的饲料粉碎机、切割机、自动料塔、青贮打捆机、干湿分离机、翻耙机、智能化设备等机械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落实专人操作维护,加强机械维修保养和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开展农机驾驶操作培训,提高养殖场户农业机械操作安全意识。

五、严格按照畜禽沼气相关技术规范管理和使用沼气(畜禽养殖场、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规范,化粪池安全生产规范)操作。

六、注意取暖安全,防止人畜一氧化碳中毒。

七、锅炉要单独隔离设置,专人管理,按安全生产规程操作。

八、定期检查养殖场,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九、如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自愿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告知单位(人):

2023年   月   日

我已经悉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签字(或捺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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