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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光辉镇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03-10 10:22

光府发〔2023〕11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全镇民政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光辉镇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

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光辉镇2023年民政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镇民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市、区民政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光辉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各项民生事业有序发展,着重解决困难群体生活保障与服务,为加快建设“清爽、奋进、幸福”巴州贡献力量。

一、统筹抓好政府中心工作

(一)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工作。两项改革工作启动以来,由镇民政牵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全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动全镇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村(居)两委、镇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区对乡镇两项改革“后半篇”工作的考核任务。

(二)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当前,巴州区正积极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3年镇“未保”将以健全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联动机制为抓手,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业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模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各村(居)巩固“未保”工作成果,落实好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巡访巡查制度,为全区创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贡献力量。

二、主动落实民政各项工作细节

(一)精准城乡低保对象,推动低保扩面提标工作。全面落实区民政局关于低保精准扩面提标的指导精神,坚持精准对象、精准保障金额的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城乡低保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全力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健全临时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推动临时救助工作提质改革。社会救助工作不仅是“自下而上”的主动申报,还要“自上而下”的摸排监测。当前,将不断完善主动发现社会救助体系,力争为辖区各村(居)配备至少1名社会救助信息员。并充分调动志愿者、党员等多方力量,通过电话、入户走访等方式深入基层摸排,将困难群众主动发现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推动“群众找我办”向“我为群众主动办”转变,确保“有人发现”。

(三)依托市关工委挂联机遇,大幅提高辖区困境儿童的关爱救助质量。对辖区留守儿童要加强走访探视和摸底排查,重点了解儿童监护或委托照料状况、健康情况。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要及时发现,特别是在对象申报中遇到的政策难题及时研判,制定处理办法,给出处理意见。要结合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全方位保障困难未成年人生活、就学、就医问题。

(四)深化养老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巴中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构建“兜底供养、普惠供给、多元保障”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村(居)要配合做好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入户服务工作,要将居家养老人员的服务需求及时反映给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同时监督好企业的服务质量,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推进对法定赡养人满70岁的家庭老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五)特困供养人员入住养老院工作。加大对全区特困供养人员的摸底排查,征求特困供养人员意见,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积极协调集中到区管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对确实不愿入住的分散供养人员,村(居)应建立定期巡访巡查制度,对特困供养人员开展上门探访服务,及时了解掌握辖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情况,协调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居住安全、生活安全。

三、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发挥基层自治主体作用,深化村(居)委换届自治实践,推动基层组织减负增效,建立村(居)“六位一体”监督机制,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四张清单”运行流程,制发证明事项办理指南和模板,切实精准发力,提升基层自治水平。从维护村(居)的社会秩序、公共道德、风俗人情、文明诚信、移风易俗等方面,指导各村(社区)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切实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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