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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溪镇2023-2027年肉牛产业发展规划

2023-12-04 11:33 来源: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推动凤溪镇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肉牛产业发展“百镇千村万户”的全域布局,深入实施“十大工程”工作任务,全域全链全面同步构建“巴山肉牛”产业体系的总体目标,立足自身实际,聚焦肉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目标,紧紧围绕扩群增量、循环发展、科学养殖、屠宰加工、市场营销、品牌打造等重点环节,继续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探索推进“以场带户”“以企带户”发展模式,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根据《巴中市“巴山肉牛”产业五年发展规划(2023-2027年)》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肉牛产业发展相关安排部署,聚焦肉牛产业增量、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产业增速的目标,推动肉牛产业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形成自繁自养、优质高效、产销配套的肉牛产业发展之路,加快农业现代化,助推乡村振兴。

二、发展原则

(一)保护环境、生态优先原则

严格按照巴中市巴州区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八条措施要求,将肉牛养殖圈舍、配套管理用房、生产用房、粪污处理场所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辅助设施用地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提高肉牛养殖设施化和标准化水平。

(二)种草养牛、科学发展原则

一是充分利用我镇荒山荒坡、旱地和农闲田开展人工种草;二是充分利用农业秸秆养牛,经过还田变废为宝,实现农牧结合,良性循环。

(三)重点布局、快速发展原则

立足资源优势和区域特点,鼓励广大农户发展肉牛养殖,建立一批肉牛养殖专业户,示范带动散养户,推进全镇农户发展肉牛养殖。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强体系、五年大提升”的发展路径,分阶段推进。通过五年努力实现肉牛存栏7500头,其中新增能繁母牛900余头,新建专业合作社7个,新增家庭牧场10个,新增能繁母牛养殖户(散户)100余户。

2023年,力争新建肉牛养殖场(户)3个,新增能繁母牛50头、育肥牛300余头,年末全镇肉牛养殖规模达2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600余头,肉牛养殖综合收入3200万元以上;

2024年—2026年,为实现凤溪肉牛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新建1个1500㎡的牧草加工中心和2000㎡的粪污加工处理中心。新建肉牛养殖场(户)10个,新增能繁母牛500头、育肥牛3000余头,2026年年末全镇肉牛养殖规模达60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00余头,肉牛养殖综合收入7000万元以上;

2027年,力争招引肉牛相关产业龙头企业1个,新建肉牛养殖场(户)5个,新增能繁母牛200头、育肥牛1000余头,年末全镇肉牛养殖规模达7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6000余头,肉牛养殖综合收入8500万元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发展能繁母牛

充分发挥广大农户和专合社在发展母牛生产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户和专合社采取外购、自繁等方式进行母牛扩繁,增加基础母牛存栏,实现母牛快速增长。

(二)鼓励发展人工牧草

鼓励并支持规模养殖户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资源,大力发展以皇竹草、甜象草、苏丹草等为主的多年生牧草。

(三)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全面落实肉牛养殖规划,实行以环保定养殖规模的形式,保证有足够消纳粪污的土地,大力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

(四)加强疫病防治工作

进一步健全以政府负总责、养殖场(户)为第一责任人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大力促进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消毒、免疫等制度;进一步加强肉牛流通环节疫病防控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引种报批程序和引畜检疫规定,对调入肉牛进行全方位监管,防止外疫传入;强化消毒灭源工作。将口蹄疫作为防治工作的重点,确保防疫密度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级相关单位和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肉牛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肉牛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为支持凤溪镇肉牛产业更好更快发展,设立凤溪镇肉牛产业发展基金,将市财政安排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注入基金,用于补贴镇内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等存栏能繁母牛、贷款贴息、购买保险等方面,直至基金补贴完毕为止。

1.支持能繁母牛增养。对饲养能繁母牛5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当年给予每头500元的补助。每增养海福特能繁母牛一头补助1500元。

2.支持能繁母牛场(户)犊牛。新生犊牛每头给予300元的补助。

3.支持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对新建规模达10头以上的双面标准牛棚,采取先建后补的办法,根据建设面积给与适当补助。

4.支持新增肉牛养殖,2023-2027年每增养肉牛10头以上每头给予150补助。

5.支持肉牛贷款贴息。加大对肉牛养殖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申请银行贷款的肉牛规模养殖场,按贷款额度的2%给予新型经营主体贴息补贴(单个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解决资金瓶颈和风险保障问题;

6.支持保险补贴。对参加肉牛保险购买的养牛规模户和合作社,政府给予100/头保费补贴。

7.支持青贮饲料加工,每建一个青贮饲料加工厂给予8万元补助。

成立由镇纪委牵头的补贴资金核查小组,负责对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同时,设立凤溪镇补贴资金咨询和举报电话(0827-5725001)。

(三)加强服务指导。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学习提升,坚持技术服务指导,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每年组织养殖场、户,统一组织开展良种繁育、生产技术、疫病防控技术服务指导,帮助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解决生产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能繁母牛养殖大户培训覆盖率要达到100%。加强肉牛产业大数据平台的应用,做到养殖到餐桌,质量可追溯,品质有保证。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政府将肉牛产业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内容,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主体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财政投入资金无绩效的,除责令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外,并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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