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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凤溪镇龙凤观社区农副产品初加工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23-12-04 11:57 来源: 凤溪镇党政办

为切实解决凤溪镇农副产品和中药材存储难的问题,提高全镇产业经济效益,同时解决龙凤观社区无集体经济收入来源,集体经济薄弱问题,特实施凤溪镇龙凤观社区农副产品初加工交易中心项目建设。为确保工程实施进度、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凤溪镇龙凤观社区位于凤溪镇场镇,幅员面积2.7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23亩,林地面积201亩,辖2个村民小组337户1164人,其中少数民族群众3人。凤溪镇优质粮油、畜禽养殖和中药材等种养殖产业资源丰富,但缺乏初加工配套设施,产业链单薄,导致产业效益转化率不高,龙凤观社区属在街社区,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好,加之社区因面积小无主导产业,集体经济收入薄弱。为此,亟需发展当家产业和配套建设。

二、项目地点、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地点:凤溪镇龙凤观社区

(二)内容及规模:建厂房、仓储库房及配套设施200平方米,购买切片设备1台、烘干设备1台、小型农机设备1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

三、实施业主

巴中市巴州区凤溪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概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总投资37万元,财政补助资金32万元,其余资金自筹解决。

五、财政扶持资金使用安排

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新建农副产品初加工交易中心基础设施和购置办公设备。

六、项目建设方式

项目建设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施工队伍。

七、建设期限

2023年3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八、项目效益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切实解决凤溪镇农副产品存储和收购的问题,畅通全镇各村(社区)农副产品运输通道,项目建成后可带动全镇发展种养殖产业的3600名群众提高生产经营收入,同时为龙凤观社区发展适合自身的当家产业,增加就业渠道,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动周边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实施好该项目,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质量监督小组、资金监管小组、安全管理小组、项目公示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进度管控、检查验收、资料归集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强公示公开。一是召开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大会,常年在外务工者与之电话告知,确保政策宣讲到人。二是利用社区办公阵地宣传栏、电话、微信及时公开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积极争取广大居民积极参与。

(三)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实行项目资金管理专账核算制,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专管,专账核算、封闭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收益;二是发挥资金监管小组作用;三是坚持资金公示制度。

(四)加强质量监管。严格执行规划设计,实施过程中层层把关,逗硬监督,确保项目质量达标。

(五)加强项目管护。项目竣工后,移交龙凤观社区进行管理,此项目作为龙凤观社区集体资产,按照《居民公约》,落实管护措施,明确管护责任,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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