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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冬季烤火取暖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2-10-08 20:44 作者:天马山镇委员会 天马山镇人民政府

各党(总)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烤火取暖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防止烤火取暖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我镇地处高寒山区,入冬早气温低,烤火取暖成为群众抵御严寒的传统生活习惯。近年来,随着农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传统的通风透气瓦房变成相对密闭的砖混房,在用煤、用炭烤火取暖的过程中,极易引发一氧化碳中毒,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加之广大农村地区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安全防范意识差,自救能力弱,增加了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和隐患。各村(社区)、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烤火取暖安全工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杜绝各类烤火取暖安全事故发生。

二、压实责任,明确职责

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范冬季烤火取暖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镇级挂联领导全面负责联系村(社区)烤火取暖安全工作;各驻村负责人、驻村干部负责所驻村烤火取暖安全工作的指导、督查;镇安办负责对全镇烤火取暖安全工作的资料印制、业务指导、督查检查、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行业要求履行好职能职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负责本辖区、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及行业领域的烤火取暖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及信息报送等具体工作,必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人员。各村(社区)、各单位必须有一名安全责任人员,各村(社区)小组、各个聚居点、场镇每条街道必须至少设置一名安全员。安全员坚持一天“三查”制度:分别在早上8点左右、下午7点左右、晚上8点左右巡查提醒一次,每天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带队开展夜巡。

三、强化宣传,防患未然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通过发放安全取暖知识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群众会议等形式,加大对冬季烤火取暖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各村(社区)宣传员要将宣传资料发放到辖区内每户每人,发放《防火告知书》,填写《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登记表》,切实做到宣传“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村(社区)醒目位置,要制作“烤火不关窗,关窗先灭火”的安全宣传标语;要组织群众通过听广播、看电视等媒体加大对冬季烤火取暖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范煤气中毒的能力,确保防范煤气中毒知识家喻户晓。

四、突出重点,加强排查

各村(社区)、单位必须立即开展大排查,建立辖区内煤炭经营业主台账,一旦发生烤火中毒事故,第一时间摸清购销来源;建立用煤烤火家庭台账,对辖区内学校、卫生室、村级阵地、聚居点等公共聚集场所、家户用煤、用气、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深入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特困户、智障等特殊群体进行逐户排查登记,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彻底不留漏洞。

五、加强整治,消除隐患

迅速开展大整治活动,对煤炭销售业主进行专项整治,凡是手续不齐全、不健全的,一律予以取缔;对烤火环境进行整治,凡是没有设置窗户、通风条件受限的,一律严禁烤火;对烤火工具进行整治,凡是烤火烟道没有延伸到窗外的,一律予以整治。

六、强化督查,严格追责

严格执行督查工作机制。分村(社区)成立烤火取暖安全工作督查组,各村(社区)由挂联领导负责,各驻村负责人、驻村队员为成员。督查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查看资料与走访农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督查,对在冬季烤火取暖安全工作存在工作不细、不实、不深问题的村(社区)和单位,将进行全镇通报批评,扣减年终目标绩效分。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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