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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天马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巴州区2023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工程移交及后期管护安排方案

2023-02-15 13:14

为确保巴州区2023年省预算内以工代赈工程发挥长期效益,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养护”的问题,做到建管结合,落实管护主体和相关责任,特建立此方案。

一、项目移交

项目建成后,项目业主组织初验,上级发展改革部门(以工代赈办)会同有关行业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及时将工程产权移交给项目村投入使用,并完善相关手续。

二、确定管护人员

在项目建成后,按照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管护人员或通过项目负责人重新提出的管护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的村内群众且具有履行管护的能力。

三,管护责任的落实

谢家湾村支部书记谢长文作为第一责任人,在项目建设完工后,严格要求管护人员,必须按规定对管护地点进行管护。如有群众三次向我镇反映管护人员不到位,相关负责人就必须调查处理,要求管护人员迅速落实,拒绝落实的,应立即更换管护人员。第一责任人不定期检查管护情况,每半年向我镇汇报管护的情况,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四、管护标准

工程项目竣工后,坚持“谁建设、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以工代赈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以工代赈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对所有的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管护、维护,抓常抓长,保证工程正常、长久使用。

五、创新管护运行机制

(一)道路及共他公益性设施落实专人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二)制定并认真落实奖惩制度。对项目设施有损坏的行政村组要自觉及时维修,经检查后仍不整改,必须按照“村规民约”进行相应处罚。

(三)落实公益事业项目管护人员,并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支付适当的管护费用。

六、工程管护措施及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确保施工企业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建设,不能低于设计标准。二是严格执行工程管护制度。所有竣工的项目,村两委要制定详细的管护制度,做责任明确、制度规范、落实到位,确保工程长久完好无损,正常使用。

七、项目建后管护的宣传工作

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横幅等形式,对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进行宣传,提高群众认识和管护的自觉性,做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爱工程、管工程、护工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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