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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核实和财务合并工作的通知

2020-06-30 18:01


202028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核实和财务合并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会、镇各中心、驻镇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抓好我镇行政村撤并后集体资产核实和财务合并工作,完善项目资金的使用,用活集体资产,切实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完整,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保护保全现有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尊重和维护村级建制调整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村()村级建制调整农村集体资产核实和财务合并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维护成员权益。坚持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保护保全现有资产,尊重和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意愿和权益。

(二)保持平稳过渡。坚持集体资产权属不变,经济利益关系不变。原村组农户承包土地、林地、草地、水利、资源性资产等权属不变,股权量化、股权利益分配关系不变,原村组资产不平调、资金不平分。注重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群众当前利益不受损、长远利益有增进。

(三)依法依规推进。坚持依法依规和严格程序,严格遵守村级财务、资产管理等规定,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工作流程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和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副镇长任副组长、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驻村工作队长及各村支部书记、主任、文书为成员的专项清理工作小组,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级建制改革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王娜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

 长:   (镇    长)

副组长:   (大大主席)

高大富 (纪委书记)

         刘长江 (副镇长)

            (副镇长)

            (财政所所长)

         庞济生 (农业综合服务中主任)

  员:张元映、唐斌、王娜、牟容、李伟、秦菊香、李洪年、苟建华、李秀群、各驻村工作队长及村()三职干部。

(二)账务冻结。2020415日后各村()暂停一切资金支付和账务调整。各村()所有合规未报账的收支凭据全部由村()报账员保管,待账务解冻后送镇财政所报账。在账务冻结期间,村(居)民委员会公章由镇村级建制改革工作指导小组封存保管,确需发生必要支出费用的,须经请示村集体研究后,先由个人垫付。

(三)资产核实。201711日以来,通过预算及上级部门下达到各村()的所有财政资金,包括办公经费、运维资金、各类项目资金及各类补助性资金、集体经济收入等各类资金的收入支出。核实清理工作原则上在2020430日前完成。村组集体资产核实要以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锁定的20171231日止的数据为基础,对原锁定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采取“漏报补、重报减”的方式核实锁定。同时要对近两年(201811日至账务冻结前一天)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实登记,具体办法如下:

1.货币资产清理核实。对各村()报账员的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盘点,与总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账款相符。对库存现金的短款,要查清原因,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固定资产清理核实。固定资产的核实以固定资产明细账为依据进行逐项核实,对核实中出现的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的,要查明原因,然后进行账务调整,对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作价入账;对盘亏的资产,要查明原因,据实核定;对已完工未验收的、未完工交付的在建工程,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核定。

3.各项收支清理核实。各村()的各项收支要采取账内核实、账外调查的方式进行,漏报的收入要补记收入,虚报的支出要予以剔除。收入重点核实各项承包合同和分红协议的真实性及入账情况,支出重点核实超标准、超规定以及虚列支出情况。

4.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对合并村的债权债务要认真进行核对,以保证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对漏报的债权债务要补报,对虚报的债权债务要予以清除,对长期无主债权债务,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程序,报批后核销。

5.资源性资产清理核实。对合并村不在账面上的资源性资产,如山林、水库、荒地、河塘、滩涂等,在核准面积及其使用和占用的情况下,要建立资源性资产台账。

6.各类合同清理核实。合并村()要对各类合同和协议进行认真清理,尤其是集体机动地承包合同、塘库、山林、园地承包合同、固定资产出租合同、土地流转委托协议、土地流转出租合同、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借款合同、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合同和入股分红协议等。

各村()将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清理核实结果交镇村级建制改革工作指导小组审核认定,审核认定时务必做到“六个核实”:即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各项收支、债权债务、资源性资产、合同协议核实。

(四)账务合并。合并村()在集体资产和财务核实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并账工作。

1.并账前要将经过镇村级建制改革工作指导小组审核认定的各村()资产台账和财务报表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核实处理,处理结束后形成的各村()资产台账和财务报表,要经镇村级建制改革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共同签字,作为合并村()的财务依据。

2.镇财政所按照工作组共同签字确认的财务依据建账。

3.建账完成后,新建村()要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建立账目,统一开设账户,统一财务审批,统一保管资金,统一民主监督。

(五)规范管理。在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村()同步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旧账分开、新账统一”的原则,原村()集体资金、资产、债权债务等划入新建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对不能同步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在新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前,由新村()负责做好原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并在新村()挂牌三个月内全面完成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立、挂牌和登记赋码等工作。

(六)档案移交。合并村()在集体资产和财务合并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分类别造册登记,并一式四份,一份由新组建村()保存,一份由财政所保存,一份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保存,一份由镇村级建制改革工作指导小组保存。

三、问题处理

(一)资产的交接处理

1.村()撤并前原集体经济收益,一律并入新村账户,设置明细账目,利益权属关系和收益分配按并村前使用范围不变(原村经营性资产按原村民量化,原村土地占用补偿费等按原村民分配,原村有收益项目的债务在原村民分配时首先扣除),新的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各种村级收益归新村所有。

2.撤并村在建项目,按原合同进行,项目资金按原使用范围不变,但项目的后期监管和资金兑现由新村负责。

3.撤并村的学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卫生室等公益服务性集体资产,一律并入新村统一管理。

4.撤并村的资源性资产由新村统一管理。 

(二)合并村的债务处理

1.在金融部门有贷款且仍在产生收益并在原村民中分配的,其贷款债务属原村。

2.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建设性债务,经认定后,由新村从以下几个方面化解。

1)催收原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各级相关部门未拨款项,从这些专项资金中化解。

2)新村从争取的相关资金中倾斜化解。

3.在建项目,其资金缺口由新村筹措偿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村()要高度重视、统筹力量,全力配合做好本次清理核实工作,真实准确提供相关资料。被检查村()要主动与检查组搞好沟通衔接,做好检查资料、人员、现场准备等相关工作。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各清理检查组要坚持客观公正立场,较真逗硬、实事求是开展检查工作,既不疏漏问题、也不夸大问题,更不得掩盖问题。清理检查组组长要对检查结果和所提交检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在今后上级或其他检查中发现问题,而本次检查组未发现或未如实反映,则同步追究检查人员的连带责任。

(三)强化风险防控。村级建制改革工作指导小组要做好干部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问题。多渠道收集干群意见建议,扎实做好风险评估,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分类制定应急预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到“六个不准”:一是不准私分、转移村集体资金、资源和实物资产;二是不准变卖固定资产,暂停一切资产租赁、工程承包等行为;三是不准突击花钱,用集体资金吃喝、送礼,或以考察为名组织学习旅游;四是不准虚设、伪造债权债务、毁灭账册和瞒报、漏报和虚报村集体资产;五是不准建“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六是不准拖欠、占用村集体款项和实物。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交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清理核实工作期间,工作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时值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严禁聚众就餐、严禁饮酒和各类棋牌娱乐活动。清理核实期间一律不得请假、换人,特殊原因需请假换人的,需报告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附件:1.巴州区清江镇村(居)资产清理统计表

2.巴州区清江镇项目实施清理一览表

3.巴州区清江镇村(居)集体经济收入清理统计表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人民政府

2020415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党政办公室        2020415日印

(共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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