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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清江镇2023-2027年肉牛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12-08 14:39 来源: 清江镇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2+1”种养业优势大品种计划,加快推进我镇肉牛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巴山肉牛产业成为主导产业,现将《清江镇2023-2027年肉牛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

清江镇2023-2027年肉牛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镇巴山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肉牛产业发展“十镇百村千户”的全域布局,深入实施“十大工程”工作任务,全域全链全面同步构建“巴山肉牛”产业体系的总体目标,立足自身实际,聚焦肉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目标,紧紧围绕扩群增量、循环发展、科学养殖、屠宰加工、市场营销、品牌打造等重点环节,继续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探索推进“以场带户”、“以企带户”的发展模式,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巴中市“巴山肉牛”产业五年发展规划(2023-2027年)》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肉牛产业发展相关安排部署,聚焦肉牛产业增量、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产业增速的目标,推动肉牛产业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形成自繁自养、优质高效、产销配套的肉牛产业发展之路,加快农业现代化,助推乡村振兴。

二、发展原则

(一)保护环境、生态优先原则

严格按照《巴中市巴州区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八条措施》要求,将肉牛养殖圈舍、配套管理用房、生产用房、粪污处理场所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辅助设施用地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提高肉牛养殖设施化和标准化水平。

(二)种草养牛、科学发展原则

一是充分利用我镇荒山荒坡、旱地和农闲田开展人工种草;二是充分利用农业秸秆养牛,经过还田变废为宝,实现农牧结合,良性循环。

(三)重点布局、快速发展原则

立足资源优势和区域特点,建成一批肉牛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示范带动广大农户发展肉牛养殖,推进全镇农户发展肉牛养殖。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强体系、五年大提升”的发展路径,分阶段推进。通过五年努力实现肉牛存栏0.8万头,其中新增能繁母牛3000头,新建专业合作社5个,新增家庭牧场10个,新增能繁母牛养殖户60户。

2023年,力争新建肉牛养殖场(户)6个,新增能繁母牛100头、育肥牛600余头,年末全镇肉牛养殖规模达40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2000余头,肉牛养殖综合收入4000万元以上;

2024年——2026年,为实现全镇肉牛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新建1个2000㎡的牧草青储加工厂;利用闲置废弃畜禽养殖场所改扩建肉牛养殖场5个,实现新增能繁母牛600头、育肥牛600余头;到2026年年末全镇肉牛养殖规模达60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6000余头,肉牛产值达到8000万元以上;

2027年, 新建肉牛养殖场(户)2个,新增能繁母牛500头、育肥牛600余头,年末全镇肉牛养殖规模达80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8000余头,肉牛产值达到10000万元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发展能繁母牛

充分发挥广大农户和专合社在发展母牛生产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户和专合社采取外购、自繁等方式进行母牛扩繁,增加基础母牛存栏,实现母牛快速增长。

(二)鼓励发展人工种草

大力宣传动员、鼓励规模养殖(户)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资源,种植以金牧良草、甜象草、苏丹草、黑麦草等为主的多年生牧草,不断扩大肉牛养殖饲草来源。

(三)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全面落实肉牛养殖发展规划,坚持发展与环保并重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宜养则养、宜草则草,实现养殖场建设与粪污治理同步进行,养殖场(户)流转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达到达标排放,合理利用,不断提科学养殖标准化水平。

(四)加强疫病防治工作

进一步健全以政府负总责、养殖场(户)为主体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大力促进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免疫、消毒、养殖档案等制度;不断加强肉牛流通环节疫病防控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引种报批程序和外引肉牛检疫规定,对调入的肉牛进行全方位监管,防止外疫传入;强化消毒灭源工作。将口蹄疫、布鲁斯杆菌病、牛结节性皮肤病作为肉牛防治工作的重点,防疫密度达到100%,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和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肉牛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肉牛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为支持清江镇肉牛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将上级安排衔接资金注入资金,设立清江镇肉牛产业发展基金,用于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等存栏能繁母牛、贷款贴息、购买保险等方面的补贴。

1、支持能繁母牛增量。对饲养能繁母牛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当年给予每头200元的补助。每增养海福特能繁母牛一头补助500元。

2、支持能繁母牛场(户)犊牛。新生犊牛每头给予200元的补助。

3、支持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对新建规模达100头以上的规模场,采取先建后补的办法,根据建设面积给与适当补助。

4、支持新增肉牛养殖,2024-2027年每增养肉牛50头以上每头给予100元补助。

5、支持肉牛贷款贴息。加大对肉牛养殖的金融支持力度,对申请银行贷款的肉牛规模养殖场,按贷款额度的2%给予新型经营主体贴息补贴(单个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解决资金瓶颈和风险保障问题;

6、支持保险补贴。对参加肉牛养殖保险的养牛规模(户),政府给予50元/头保费补贴。

7、支持青贮饲料加工,每建一个青贮饲料加工厂给予适当补助。

(三)加强服务指导。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坚持技术服务到场到户,每年组织养殖场、户,统开展良种繁育、生产技术、疫病防控等技术培训,解决生产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培训覆盖率要达到100%。加强肉牛产业大数据平台的应用,从养殖到餐桌,质量可追溯,品质有保证。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肉牛产业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内容,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主体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财政投入资金无绩效的,除责令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外,并进行严肃追责问责。镇成立由镇纪委牵头的补贴资金核查小组,负责对补贴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同时,设立清江镇补贴资金咨询和举报电话(0827-578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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