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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清江镇2024年艾滋病性病丙肝综合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4-03-11 10:48 来源: 清江镇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现将《清江镇2024年艾滋病性病丙肝综合防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0日

清江镇2024年艾滋病性病丙肝综合防治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全镇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巴州区2024年艾滋病、性病、丙肝综合防治工作计划》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艾滋病与性病、丙肝防治整合工作机制,提升全镇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工作质量,提高艾滋病患者的生存质量,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丙肝在人群中的传播,逐步消除丙肝的公共卫生危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对大众人群、重点人群、高危人群的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重点提升农村人群宣传力度,降低农村地区艾滋病、性病、丙肝传播风险,各类人群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二)加大安全套推广力度,提高安全套的可及性,向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及高危人群等免费发放安全套。

(三)加大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者等高危人群的干预和艾滋病、性病、丙肝检测力度,暗娼和男性同性性行为者月均干预覆盖比例达90%以上,HIV累计检测比例达100%。

(四)有序开展全人群的艾滋病、性病、丙肝检测,促进人群主动检测,扩大检测覆盖面,提高检测发现效率,常住人口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45%以上。

(五)加强艾滋病新发感染者和病人的告知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溯源调查,督促感染者和病人尽早告知配偶或有性关系者,配偶HIV检测比例达85%以上,单阳家庭配偶阳转率控制在1/百人年以下。

(六)继续做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首次随访和后续随访工作,落实CD4检测、结核检查等,随访检测和结核筛查比例均达90%以上。

(七)继续加强医疗机构艾滋病主动检测工作,主动检测量较2023年增幅不低于20%。

(八)对新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在确证20天内纳入治疗,入组治疗比例达85%以上;对治疗失败者落实病毒载量复检和耐药情况检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抗病毒治疗覆盖率、治疗成功率和病毒载量检测率均达93%以上;加强患者依从性教育和督导服药等工作,提高治疗依从性,累计脱失率控制在3%以下。

(九)加强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强化孕情早发现机制;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育龄妇女的随访、治疗管理,力争实现治疗全覆盖,确保治疗成功率;做好对感染孕产妇的病毒载量检测、治疗、孕期保健和综合干预服务,力争不发生艾滋病母婴阻断失败儿童个案。

(十)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各项工作指标达到《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工作方案(2021-2030年)》考核要求。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教育。基层医务人员和村干部采取进村入户“面对面”、小讲座、广播等形式开展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宣传教育;推广安全套的正确使用,提高农村地区安全套的可及性,降低农村地区艾滋病、性病、丙肝传播风险。

2.落实学校宣传教育。卫生院要为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丙肝宣传教育、综合干预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力争青年学生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3.做好梢点监测工作。认真组织开展 2024年艾滋病哨点监测工作,加强质量控制,卫生院要提前 1 个月面向社会做好卫生宣传,保持持续性宣传本单位 4-6 月对性病门诊男性就诊者免费咨询和检测艾滋病、梅毒、丙肝三病。6 月 31 日前完成基础数据收集,7 月 31 日前完成数据录入、相关表格及哨点数据分析报告上报等工作。

4.加大高危人群干预力度。卫生院要按照艾滋病疫情规模估计工作要求,制定辖区的高危人群分布图,开展基线调查,摸清辖区内高危人群基数。开展艾滋病、梅毒、丙肝筛查,提高暗娼和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干预覆盖比例和检测比例。

5.强化单阳家庭防治。在常规随访干预的基础上,强化艾滋病单阳家庭感染者和病人对其配偶告知义务,鼓励感染者和病人本人实施配偶告知或由干预工作人员协助告知,坚持依法告知、尊重感染者、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注重方法的原则,力争在感染者确证后一至两个月完成配偶告知。要加强其配偶检测、咨询、抗病毒治疗、安全性行为干预、预防母婴传播、心理支持和其他关怀救助等工作。加大安全套发放和推广使用力度,控制艾滋病配偶间传播。

6.加强安全套推广。与区疾控中心和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合作,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宾馆客房内必须提供安全套,督促公共娱乐场所放置安全套及防艾资料。

7.扩大检测覆盖面。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应同时开展艾滋病、梅毒、丙肝咨询检测,并在做好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对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吸毒者等高危人群及社区流动人口、归国和外出务工人员、50岁以上中老年人和健康( 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大力开展主动检测,主动检测量年增幅不低于20%。做好艾滋病、性病、丙肝危害和“早诊早治”宣传,在提高人群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意识的同时,动员其主动参与检测,并大力推进艾滋病自我检测,全面提高全区常住人口艾滋病、性病、丙肝筛查覆盖率,促进感染者的早期发现。

8.有效控制母婴传播。卫生院牵头全面负责我镇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负责全镇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将预防母婴传播作为刚性任务,实行“逢孕必检”、“逢阳必阻”。切实落实卫生院在感染孕产妇早发现、随访等方面的职责,建立育龄妇女台账,结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登记、计生免费孕情环情监测等工作开展孕情监测,督促孕妇到医疗保健机构建卡和接受艾滋病检测,提高孕早期艾滋病检测率。

9.全面强化治疗管理质量。卫生院将长期流动在外、拒绝治疗及失访的感染者和病人信息提交当地镇政府,镇政府、村(居)委会要落实人员对其进行核查追踪,动员其接受治疗和管理。

10.加强性病防治工作。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核查梅毒诊断准确性和分期准确性,结合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和性病宣传教育以及高危人群性病干预;开展梅毒主动筛查和有效转介,加强规范化性病诊疗服务的督导;做好梅毒终期评估工作。

11.推进丙肝防治工作。卫生院要严格按照《丙型肝炎诊断标准(WS213-2018)》 标准,加强病例诊断的院内培训,切实履行传染病报告职责,准确报告丙肝病例;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艾滋病、性病等传染病防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等有利资源,大力开展丙肝防治知识、治疗效果和医保政策等内容的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治疗管理工作,有效提高自我防范、主动检测和积极规范治疗意识。

三、工作督导考核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实施本计划。镇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考核,并将督导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当、防治政策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对隐瞒疫情、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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