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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巴州区三江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方案》的通 知

2021-12-22 12:57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立高效科学的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部署,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编制了《巴州区三江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三江镇人民政府

20211122

 

 

 

 

巴州区三江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掌握风险隐患底数要求,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精神,根据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切实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房屋建筑承灾体普查,摸清全镇房屋底数,查明房屋建筑承灾能力,客观认识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切实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组织,部门协作。房屋建筑承灾体普查工作在镇普查领导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之间联系,明确责任界限,完成调查任务,按照统一要求提交调查成果。

(二)分级负责,多方参与。各村(居)是落实辖区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房屋建筑承灾体普查的行业指导工作。充分发动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参与普查工作。

(三)实事求是,严格保密。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工作目标

完成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农村房屋)承灾体调查。即:各村(居)在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底图后2个月内完成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数据。之后1个月内完成区普查办、市住建局、市普查办逐级汇集审核工作,市普查办将审核通过后的普查成果汇交省普查办。

    四、普查范围

以行政辖区为界,以社区、村为最小调查单元。即:巴州区三江镇行政辖区内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所有通过竣工验收的城镇房屋建筑(包括住宅和非住宅)、农村集体用地范围上的所有通过竣工验收的农村房屋建筑(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以实际开展普查工作的前一天完成竣工验收的房屋为普查对象。

    

五、组织领导

成立巴州区三江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马永刚   镇长

副组长:苏  鹏   人大主席

          露   副镇长

 员:张涛、白亚琛、鲜绍宇、周强、彭虎、朱仕兴,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工作组开展普查工作;负责普查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负责落实普查工作经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鲜绍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强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农村房屋)承灾体调查组、后勤保障组、督导组3个工作组。

(一)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农村房屋)承灾体调查组

 长:苏  鹏   人大主席

副组长:鲜绍宇   (指导天马山村、大兴村)

 强   (指导龙门村、双寨村、中兴村)

朱仕兴   (指导明月寺村)

 虎   (指导三江口社区、民主村)

 员:各村(居)调查员

1.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农村房屋)承灾体调查。朱仕兴负责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和行政区划资料;彭虎负责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农村房屋)承灾体调查的技术培训;各村(居)负责统筹组建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农村房屋)承灾体调查工作队伍;鲜绍宇、周强负责对调查数据汇集、初步质检和上报工作。

2.调查内容: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和城镇房屋进行调查,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以国家统一提供的房屋建筑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单栋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的基础信息、建筑信息、抗震设防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调查软件填写上报数据。

(二)后勤保障组

 长:马永刚   镇长

副组长:苏  鹏   人大主席

 员:白亚琛、鲜绍宇

主要职责:财政所负责落实普查工作经费,解决启动资金。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

(三)督导组

 长:张  露   副镇长

副组长:张  涛   党政办主任

 员:鲜绍宇、周强、彭虎、朱仕兴

主要职责: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全面负责普查工作的总体技术指导。周强同志对各项工作实行周报制度,每周四上午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区住建局。镇党政办、应急办对该次普查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逗硬通报、考核。

六、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落实一间专用办公室并配备一台专用电脑和一条不低于50M带宽的政务外网。上报1名分管领导、1名联络人员、规定数量的普查人员(各行政村 2人,各社区4人,均需要6G+64G的智能手机)至区住建局质安站(鲜绍宇负责)。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和行政区划资料(朱仕兴负责)。

(二)动员部署。及时召开镇级动员大会。

(三)技术培训。在区级培训的基础上,及时对管理员、普通用户、调查员等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

(四)人员考核。组织调查员进行考试,试题从住房城乡建设厅题库中抽取,所有参与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电子工作证,严格执行持证普查工作制度。

(五)调查工作。在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工作底图后2天内进行任务分配,将具体普查任务细分到每一位普查员手上。普查员在收到普查任务后的第2天携带6G+64G的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到达各自任务点位,打开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系统”APP,完成各项数据填报并提交。

(六)质检工作。第三方机构对当天各普查员提交的普查数据实行不过夜审查,对审查不通过的数据直接返回给各普查员,并提出整改意见,普查员第2天在现场需进行整改后再开展新任务的普查工作。普查工作开展1周后,因审查不通过产生的各项费用需各普查员自行承担,因多次相同的错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督导组要严格问责各辖区指导员和各普查员。按照一周一质检的要求,由第三方机构对本周内汇交的数据进行全面质检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在收到住建部下发的底图后70天内完成住建系统普查数据成果的汇集审核工作,并将数据成果和文字报告上报。

七、质量控制

各工作组要严格把控数据采集质量,要采取软件质检、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进行检查。三方机构对上报的数据采取100%质检,确保抽样检查100%过关。对汇交的调查数据抽样检查不合格的,镇普查办将书面通报。因上级抽样检查未通过造成被书面通报的,将启动纪检监察机关问责机制。

八、成果组成

(一)数据成果。包括城镇住宅建筑、城镇非住宅建筑、农村住宅、农村非住宅建筑数据库。

(二)文字成果。由城镇房屋建筑、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组成。

九、工作要求

(一)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组织实施。各村(居)是落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农村房屋、城镇房屋)调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调查工作以各村(居)为基本工作单元,负责各辖区内农村房屋、城镇房屋的普查工作。

(二)督导组形成定期进度汇报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进行镇级书面通报,并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因普查工作不力导致被上级扣分的实行目标绩效考核时加倍扣分制度。

(三)普查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普查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各普查员对各自的普查成果的准确性全面负责。

(四)普查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轻车从简,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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