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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罗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2-26 11:58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根据《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州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巴州应指办〔2020〕34号)文件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大罗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大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    

大罗镇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2020年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参照《四川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坚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加强全镇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的应对准备,预测未来疫情发展可能出现的情况,构建可能出现的情景,提出响应防控措施,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危害。

(一)制定依据

根据《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四川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巴州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

(二)疫情形势

全球疫情蔓延,严重流行态势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全国个别地区存在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的风险,输入性疫情风险长期存在。根据目前对新冠肺炎病毒特性的认知,该病毒未来和人类长期共存的可能性极大且流行不分季节,人群普遍易感,始终存在快速传播条件。新冠病毒具有传染性强和传播隐蔽的双重特点,始终存在由潜在的传染源导致新冠病毒快速传播的风险。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后,在人群接触机会增加的情况下,隐匿传染源可能持续存在,难以清除。今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可能性较大,且秋冬季又是流感等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将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防控难度。

(三)工作原则。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统筹抓好全镇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二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行业(领域)部门源头防控,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预防和救治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三是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村(居)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

四是依法规范、科学应对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优化整合各类医学资源,提高应对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提高应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分区分类、动态调整的原则。根据各村(居)实际,有的放矢做好本辖区防控工作,并依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六是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建立健全以专业医救队伍为骨干,其他防控力量积极参与配合的快速反应、高效应对机制。努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

二、应急指挥机制

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指挥体系不变,维持现行指挥决策机构和应急分工,及其对应职责不变。市场综合管理工作由镇应急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文昌居委会负责;餐饮服务安全工作由应急办、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工作由镇应急办、市场监管部门、卫生院负责;价格监督查处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统计站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由党政办、应急办、信访办、环保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部门、民政部门、交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三、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

应急队伍: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专业技术队伍,配置相应装备。根据应急处理需要,及时对队伍和人员进行调整。

(二)物资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做到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可靠。

(三)经费保障

安排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救治和疫情应急处置经费,确保防治和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应急响应启动和终结

应急响应启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根据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对疫情的分析研判,动态调整防控策略与措施,并根据疫情和上级指导意见,综合评估,适时进行终止相应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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