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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罗镇2023年开展群众诉求“大起底”工作方案

2023-02-22 12: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常态推进群众诉求“大起底”工作,根据区信联办《关于开展2023年群众诉求“大起底”专项工作的通知》(巴区信联办〔2023〕3号)通知及要求,大罗镇党委决定在本辖区集中开展2023年群众诉求“大起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党的群众工作指示精神,大力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分层过滤、逐级响应、标本兼治”原则,实行“镇党委主导、纪委主推、信访主抓、部门(办、中心)主办”,纵深推进群众诉求“大起底”,全面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建设“清爽奋进幸福巴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通过开展群众诉求“大起底”活动,收集一批群众诉求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一批基层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破解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着力做到信息反馈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力量充实在基层、机制完善在基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聚民心。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月22日至2月24日)。组建群众诉求“大起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召开由全体政府干部、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驻镇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整个群众诉求“大起底”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各村(社区)要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动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2月25日至2月28日)。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开栏、广播“村村响”、微信、QQ、抖音、微博、横幅标语等各种宣传工具,组建宣传队、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辖区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排查收集阶段(集中排查时间3月1日至3月24日,3月25日后常态化收集诉求)。由各村(社区)挂联领导牵头,组织驻村工作组、村“两委”干部、网格员、退休干部、志愿者等力量,通过蹲点调研、线上扫码、设置信箱、发放问卷、坝坝会、入户走访等形式。围绕创文、环境保护、乡镇振兴等重点工作,全面起底区域内社区治理、公共服务、政策兑现、城乡建设、道路交通、产业发展等涉及民生的诉求,全方位打捞群众“急”“忧”“盼”问题。

对涉法涉诉、纪检监察类诉求原则不纳入起底范围,但应当向诉求群众说明原因及表达诉求的途径和方法。

(四)调处化解阶段(常态化开展)。针对收集到的村(居)民诉求,一是突出“事要解决”精准甄别,坚持“事必有回应、事必有人管、事必限时办、事必有结果”原则,按照“先甄别、后化解”的工作流程,全面甄别收集的所有诉求,对无效诉求及时沟通说明,对有效诉求准确厘清诉求化解责任,推动分层建账、有序化解。二是坚持分级分类化解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三级发力、共同解决”,属于村(社区)层面能解决的问题,由村(社区)牵头解决,需镇党委政府解决的问题,由镇党委政府组建专班出面解决,党委政府不能解决的,报请区级协调解决。三是坚持“急事急办、易事快办、特事特办、难事专办”,建立群众诉求快处中心,与群众诉求“大起底”工作领导小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全面提升处置群众诉求的能力水平。四是坚持精准分类,落实化解责任,限时办结销号。五是各村(社区)设立群众诉求服务站,依托村(社区)群众工作站,负责收集化解群众诉求,同时为群众开展帮办、代办服务。六是成立人民多元调解工作小组和老党员工作室,引进“六老”(即老党员、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老战士、老模范)人员、“两新”组织(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一贤”(乡贤)人员加入人民调解和老党员工作室。请各村(居)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及老党员推荐表》(见附件4),各村(社区)至少报送2名“六老”或“两新”“乡贤”人员。七是完善干部蹲点服务机制。常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探索建立机关干部送“服务”下乡入户制度,镇党政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常态到挂联村(社区)农户上门入户,零距离解决群众诉求。八是推行群众评价确认。每项诉求限时办结前,由承办人点对点向群众反馈办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台账。按照“小事村(社区)办、难事乡镇担、大事区上管”的工作思路,各村(社区)要分别建立台帐,并对办理情况持续更新。台帐填写要求:一是填写群众诉求要事实清楚、重点突出、简明扼要、详略得当、语句通顺、要素齐全;二是多人反映相同事项的合并为1条,仅在台帐中标明群众代表姓名及反映人数,不再单独纳入台帐管理;三是一人反映多个不同事项并涉及不同责任单位的,分为多个诉求登记;四是感谢信、表扬信、匿名反映、无实际诉求、诉求不清等事项不纳入“群众诉求大起底”工作范围。

(二)诉求交办。群众诉求“大起底”工作领导小组对诉求甄别后按“属地管理”“按职承办”原则集中精准交办责任单位、办所、部门。对于群众诉求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按照核心诉求确定或请示镇级主要领导确定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办责任单位。

(三)诉求办理。各责任单位、办所、部门按期在实体上办结群众诉求,并将结案资料报镇群众诉求“大起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1.办理时限

(1)政策咨询类。此类诉求要求自交办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2)意见建议类。责任单位对诉求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研究回复,并对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此类诉求要求自交办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投诉类。此类诉求为行政效能投诉,其受理对象为全镇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受理内容为对上述对象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及其行政事项的效率、效果、效益等方面的投诉。此类诉求要求自交办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若因投诉内容复杂,确需延期办结的,应在该件办结期限到期3个工作日以前,附有关依据报镇群众诉求“大起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情况,并逐级上报区联席办。

(4)求决类。责任单位对诉求群众反映的问题合法合理性进行甄别,对合法合理诉求及时调查处理,并向诉求群众反馈处理情况;对不合理诉求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此类诉求要求自交办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诉求(5人以上反映同一诉求),责任单位、办公室、中心、部门需组成专班,召开专题会议深度研判信访事项个中原由、问题症结、商议方案,做到厘清事实、摸清诉求、对症下药,同时走进村组(社区)、聚居点,召开群众会公开回复。此类诉求要求自交办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如问题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期限的,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报结资料。诉求办结后,如实填写《巴州区群众“诉求大起底”办结签字单》,交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及诉求人签字,并附与诉求人见面开展工作的笔录及场景照片等附件。

(五)审核标准

1.认定办结标准。一是实体问题得到解决;二是诉求群众在办结签字单上签署“满意”或“同意”。

2.不予认定办结标准情况。没有具体调查结论不结、没有明确处理意见不结、没有与诉求群众见面不结,处理意见未落实不结。对审核未通过的诉求,移交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督办,直至办结。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要定期召开党委会,全面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辖区的重大疑难诉求。“大起底”工作专班要负责做好组织推动、工作调度、督查落实、监督考核等工作。各村(社区)和相关镇级单位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专班、落实专人,高质量推动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和镇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要求办理好职责范围内的群众诉求,加强配合、协作联动、聚力攻坚。镇财政要加大资金统筹,强化资金保障。镇党政办要加强工作成效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从严督查考核。镇党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镇纪委、党政办、信访办组成联合督察组,对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全程跟踪督办。各村(社区)对应排查不细致而发生信访与投诉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镇纪委将对此次工作进行从严督查,对排查诉求为零的村(社区)进行深入调查、重点解剖。对发现工作中不主动、责任不落实、台账不完善、办理不及时、措施不到位、超期未办结等情况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态度不端正、敷衍了事,“玩太极”“捂盖子”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从严查处。

(四)强化风险防控。全镇上下要树牢大局意识,加强政策宣传,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精准分析、深入研判,做好风险防范。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最大力度、最大限度化解群众各类诉求。要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诉求,积极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合理引导群众预期,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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