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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大罗镇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03-01 16:37 来源: 大罗镇应急管理办

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2月25日,北京市丰台区一小区电动车棚起火,25台车辆受损。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巴市安办函〔2024〕8号)《巴中市巴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州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州安办函〔2024〕3号)精神,举一反三加强电动车安全监管,有效解决电动车火险隐患突出问题,按照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车火险隐患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3月底结束,边发动边宣传,边排查边治理,边巩固边提升。

二、整治重点

一要全面摸清底数。各包村领导、干部会同村支两委及各社社长全覆盖开展入户摸排工作,详实填写电动车数量、车辆类型、车主姓名等基础信息,建立电动车登记台账(见附件1)。二要强化宣传教育。村(社区)干部要组织电动车车主召开安全教育警示会,现场播放电动车安全警示教育片,让车主深刻认识到违规使用电动车的危害性,同时干部应宣讲电动车充电、驾乘等安全知识,引导车主正确合规使用电动车,如:预防电动车火灾需要合理控制充电时间、严禁在住宅内充电、严禁飞线充电、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不能盲目改装电动车、不能购买和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车、加强日常自查自检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会后将警示视频和安全常识推送到村(社区)微信群、车主微信,加强车主日常学习。制作电动车火灾防控安全告知书(见附件3),告知车主电动车火灾防控安全,同时将告知书粘贴上墙。三要常态随机检查。各包村领导、干部及村(社区)干部常态化开展随机检查,主要检查车主充电场所、充电方式、登记备案等安全隐患问题,社区车主应引导至镇充电站集中充电,村上车主应引导至室外充电,对飞线充电应及时制止,合理排线充电。村(社区)要建立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见附件2),对排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切实将隐患整改到位,守牢安全底线。四要逗硬追责问责。镇纪委组建督查专班,一要根据村(社区)反馈的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查检查,对隐患问题排查不深入、整治不彻底进行书面通报;二要铁腕执法,坚决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复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等情况,依法依规依纪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责任分工

应急办:制定《大罗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督查村(社区)和包村领导、干部开展工作,收集相关资料。建管岗位:督促引导电动车车主在室外充电、停放。交管岗位:督查检查电动车上牌登记,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对不戴安全头盔驾乘、乱停乱放、两轮车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安全教育,对其它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应移交鼎山派出所。镇纪委:督导各村(社区)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及常职干部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各村(社区)隐患整治整改情况并按要求通报。村(社区):常态化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强化安全宣传引导,深化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整治责任人、整治时间,保障辖区电动车安全。包村领导、干部:指导督促并检查所挂联村(社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情况,下沉到村社开展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信息报送

村(社区)于2024年3月2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纸质盖章件交至镇应急办备存,每日将附件2电子版、纸质盖章件交至镇应急办备存,专项行动结束后将附件3回执复印件交镇应急办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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