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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庙乡2020 年倒损住房重建(修缮)补助方案

2021-11-16 10:59

白庙乡2020 年倒损住房重建(修缮)补助方案

 

一、补助对象

(一)重建补助对象。2020 年度受灾导致自住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并进行报灾的,需重建的农村受灾户。重建户分为困难户和一般户两类,困难户是指无自建能力或自建能力较弱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三年因灾住房再次重建户,一般重建户是指除困难户以外的其他重建户。

(二)修缮补助对象2020 年度受灾导致自住房屋一般损坏进行了修缮的农村受灾户。

(三)不列入重建范围情形。1.不是唯一住房倒塌或严重损

坏的;2.长期无人居住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3.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等倒塌或严重损坏的;4.房屋有一定损坏稍作修复加固后仍可居住或严重损坏的。

二、补助标准

困难重建户补助标准为 2.5 万元/户,一般重建户补助标准为2 万元/户,修缮户补助标准为 0.2 万元至 0.4 万元/户。补助资金由中央、省财政下达的 2020 年灾后住房重建(修缮)资金予以解决。

三、工作流程

(一)群众申请。填报《巴州区住房倒损重建(修缮)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 1)1 至 8 行,申请人户口簿所有所员复印件, 重建户唯一住房证明材料(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该户所有成员的房产证明,村出具的唯一住房证明),房屋倒损图片。

(二)评议公示。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选出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 在村(社区)范围内上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村(居) 民委员会完善《巴州区住房倒损重建(修缮)补助申请审批表》相关基础信息并报乡人民政府。

(三)登记建档。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村进行逐户核查,确定拟重建(修缮)对象,并登记造册,分户建档,做到一户一档,填写《巴州区倒塌损坏住房重建(修缮)台账》报白庙乡应急办。

(四)重建修缮。受灾户根据实际,采取自主建设、购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建(修缮)工作。重建(修缮)结束后,由村完善档案,报乡应急办,乡应急办工作人员在“一卡通”平台录入受救助人员信息,填写《巴州区应急局关于审定住房重建(修缮) 补助对象表》(表格可在一卡通平台中下载),报乡应急办。

(五)核定发放。乡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纪委监委、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组成验收组将对我乡重建(修缮)住房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系统一次性将补助金发放到户到人。

四、工作要求

(一)精准审核。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 到户核查重建(修缮)情况,务必做到情况明、核得准, 确保数据准确、精准到人、精准到房,逐户确定享受补助的重建(修缮)对象。

(二)严格纪律。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救助”的原则, 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区定”的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杜绝优亲厚友、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平均发放等问题的发生,严禁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补助资金必须通过“一卡(折) 通”方式发放,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

(三)完善档案。按照“村造名册、乡镇建户档、区列清单”

的要求,自下而上建立台账,精准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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