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六办一所四中心人员安排及明确职能职责的通知
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对六办一所四中心工作人员及职能职责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 任:何 浩(试用期一年)
成 员:李东瑜
职 责:主要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 任:杨 峻
成 员:苗文翠
职 责: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组织、工资、编制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
主 任:杨 号
成 员:施 雪、文绍荣、张 生、郭金龙、杨 蛟
职 责:主要负责乡镇经济发展、村镇建设、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统计等工作。
施雪同志同时负责脱贫攻坚工作。
文绍荣同志同时负责经济发展及乡村振兴工作。
张生同志同时负责村镇建设工作。
郭金龙同志同时负责经信工作
杨蛟同志同时负责统计工作。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森防办)
主 任:陈俊宇(试用期一年)
成 员:吴 林、张爱国、程 平、何军海、谭红兵、
杨 荣
职 责:主要负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生态环境等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及行业执法工作。
张爱国同志为安办负责人,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何军海同志为防灾减灾办负责人、安办成员,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程平同志同时为食安办负责人,安办成员,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及商务工作。
陈俊宇同志负责能源、政法、综治、维稳、司法、普法、依法治理、社会治理、扫黑除恶、国家安全、防邪、宗教、禁毒,科协、投资促进、网格管理、固投、民生、协助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谭红兵任森防办主任,杨荣为成员(在便民服务中心办公)
五、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主 任:罗晓勇
成 员:欧 鹏、胡 刚
职 责:主要负责乡镇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
罗晓勇同志同时负责老龄及关工委工作(关工委执行主任)
欧鹏同志同时负责交通工作。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养老金、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主 任:梁 普(试用期一年)
成 员:陈虹安、欧明清
职 责:主要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统筹协调、网格化管理、信访稳定及养老金、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梁普同志同时协助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负责巡察工作、信访、市域社会治理、物价、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气象、易地搬迁及巴山新居,协助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财政所
副所长:罗建中(负责日常事务)
成 员:彭 娟、彭 垚、李虹兵
职 责:主要负责审计、财政、税务、“三资”管理、财务公开及农经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
主 任:蒲艳平
成 员:罗永超(负责日常事务)、谭红兵、杨 荣
职 责:牵头承担乡镇便民服务等工作。
罗永超主要负责民政工作及行政审批工作。
谭红兵、杨荣主要负责林业及森林防灭火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产业发展办公室)
主 任:文绍荣
副主任:刘方平
成 员:庞济雄、李虎臣、张爱国、苟 蓉
职 责:主要负责农业农村发展的技术支撑、保障服务、畜牧兽医、林业、水务、粮管、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工作。
文绍荣同志牵头负责农业农村、东西部扶贫协作、畜牧兽医、粮管、产业发展工作。
张爱国同志负责水务、防汛及河长制工作。
苟蓉同志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十、农民工服务中心
主 任:王学明
成 员:欧 梅 赵 川 陈 媛(社保协理员)
职 责:主要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保障、残联、医疗保障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
王学明同志同时负责河长制工作(三叉河段)。
十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文旅发展服务中心)
主 任:傅 杰
成 员:张 生、郭金龙、向继勇、施 雪(在扶贫开发
办公室办公)、程 平、何军海、杨 蛟、杨绍泽(清江国土所派驻)
职 责:主要负责村镇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退役军人等保障服务工作。
傅杰同志主要负责科技、体育、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
张生同志主要负责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三违治理工作。
向继勇同志主要负责双拥、国防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创文、环境治理工作。
杨绍泽同志负责国土管理及地质灾害工作(清江国土所派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