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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庙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2022-11-30 14:4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即日起至10月30日,开展场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聚焦公共安全重点整治,紧盯燃气企业履职,用气公共场所,涉气关键环节,安全突出问题,抓严、抓细、抓实排查整治,全力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

1.白庙子居委会:不定期开展燃气居民用户安全“三查”、“五看”、“一报”工作,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清单、销号台账,明确一名居委会干部负责燃气安全工作。“三查”:一查燃气企业和社区负责燃气安全干部是否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宣传;二查《燃气安全使用明白卡》是否发放到位,各类台账是否健全完善;三查用气环境是否通风良好。“五看”:一看进户燃气管道是否被封闭占压、有无私拉乱接、加装三通;二看热水器排气管是否通畅,是否将废气排除室外;三看燃气具(热水器6-8年、燃气灶8年)是否超期使用,燃气灶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具备和有效;四看链接软管是否过期(2年内)、超长(2米)、漏气;五看有无直接用燃气明火烤火。“一报”:及时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报燃气经营企业整改。

2.燃气经营企业:认真履行“谁经营谁管理”的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及时到位予以特种技术规范整治,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积极主动参与报警器安装环节,制作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责任清单,确保10月底前应安尽安,价位控制在销售安装市场合理区间,不得哄抬价格、变相垄断。

3.学校、卫生院、农商行白庙支行:积极主动开展用气安全专项整治,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用气安全自查工作台账、隐患整治清单、主动消除安全隐患,密切支持配合燃气企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4.餐饮经营业主、居民用户:熟悉熟记燃气使用应知应会知识,及时更换超期燃气器具,不得私拉乱接,用气确保开窗通风,同一房间内不得使用2种以上的燃料,家庭用户不得使用燃气直接取暖的设备,热水器排气管必须伸出室外;餐饮经营业主应当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确保顾客和自身安全

三、保障措施

1.白府发〔2022〕53号文件成立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变,履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 的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公共场所排查整治“回头看”,督促居委会“三查”“五看”“一报”工作落地落实,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行业主责履责,隐患专项整治到位、隐患消除情况,督促引导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应安尽安落实情况,全面发挥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职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用气安全意识,居委会要大会小会必讲燃气安全,学校要开展安全教育课程,发挥小手带大手的作用,树牢燃气安全意识。做到《燃气安全用气应知应会知识》、《燃气使用安全明白卡》发放到户。

3.严格燃气使用监督执法,全力推进燃气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经营性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报请相关执法部门,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等经营性场所,由燃气经营企业专家鉴定认证后,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履行行业整治职责不到位而导致的事故,报请上级倒追企业相关责任;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严肃责任追究,“百日行动”期间或平常发生的燃气安全伤害事故,无论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必须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使用、主体、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不支持、不配合等行为的人或事及时报请上级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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