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州区白庙乡 > 规划信息

关于印发《白庙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2016-08-04 17:10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人民政府 作者:巴州区白庙乡人民政府
  白府发〔2016〕43号

  关于印发《白庙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

  通 知

  各村(居)委员会、乡级各部门:

  现将《白庙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印发你们,请各级各地,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巴州区白庙乡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9日

  白庙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森林防火的能力,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乡森林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处置办法。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全年火警、火灾数不突破区控制指标,力争达到全乡全年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的奋斗目标。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乡人民政府指挥扑救,各村(居)和有关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可能造成大面积蔓延的;

  2、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3、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火势难以控制的;

  4、需请求相邻乡镇、县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5、其他情况需要支援扑救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村(居)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2、乡护林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乡主要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通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区政府报告。

  4、根据乡主要领导的指示,乡防火办立即向有关村通报火情,传达领导批示。同时,做好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人员上山扑救。

  5、随时了解掌控火情,为上级森林防火部门有关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区政府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村(居)委会及乡级机关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

  总 指 挥:欧明清

  副总指挥:鲁志成

  成员:李英、罗晓勇、陈波、苗文翠、张毅、康勇、李奇峰、杨绪志、罗永超、向继勇、刘方平、陈佰亢、马仁金、谭红兵、文绍荣、张爱国、张生、郭娟。

  值班室主任:谭红兵

  值班室电话: 5803008 15983998768

  工作职责: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②实施各项应急措施;③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⑤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乡森林防火办职责

  乡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由谭红兵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具体日常事务。值班电话:5803008 15983998768

  工作职责:①及时掌握全乡有关灾情;②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居)、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③贯彻执行乡主要领导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④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⑤加强值班守护。

  五、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办法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各村(居)委会应立即上报乡政府、乡防火办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乡政府值班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报上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处置办法办法、设立前指

  乡政府带班领导及防火办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组织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扑火力量:①村(居)委会组织的应急扑火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②乡政府组织的扑火突击队;③必要时向区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求援。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兵力打火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居)、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救火期间,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必要时租借营运车辆,为运输扑火人员,救援物质提供交通工具,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火灾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门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7、火灾查处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配合区林业公安,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依法做出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发生后,乡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受灾行政村及林业站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