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州区水宁寺镇 > 重大民生信息

关于印发《水宁寺镇农村公路突发事故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2023-03-17 11:23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和安全保通的工作,做好应急处置和事故现场勘察、交通恢复,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水宁寺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点,加大整改力度,针对性的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民委员会、相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映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应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雨、雾、雪等特殊气象灾害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公路运输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以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等造成连续堵车超6小时的严重交通堵塞现象。

(三)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报警电话(110)向派出所报警或向镇政府(0827-5810001)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医院求救。镇派出所和镇卫生院接到报警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或镇政府报告。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的村两委必须立即向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分管领导以及包片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分管领导和镇长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杨伟同志担任(联系电话:15828916568,副总指挥由副镇长谢伟(联系电话:19911793061、派出所所长孙成(联系电话:17781913001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镇政府办公室、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等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督导相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隐患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谢伟同志担任(联系电话:19911793061,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组长由镇派出所孙成同志担任(联系电话:17781913001,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张轶同志担任(联系电话:13684476662,副组长由沿线各村村主任担任,成员由沿线村主任和基干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责任制,沿线各村要独立成组。应急救援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聂子力(联系电话:17781919177)。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汪佳君同志担任(联系电话:13882417688,成员由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五、预案启动

各村(社区)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村(社区)二级预案,并上报指挥部备案。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相关部门要迅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镇长或镇长指定的领导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援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镇派出所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事故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利。

(二)加强路面管控力度。派出所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前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违法改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管办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派出所、交管办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通畅的宣传工作。沿线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隐患点。派出所、交管办要认真、详细的排查境内主要干道和各村社水泥道路交通隐患点,并制定和落实隐患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各级部门要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隐患点交通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本预案自发文公布之日起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不在其岗位的由接任者自行替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