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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宁寺镇“两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23-06-09 10:16

为进一步加强“两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依法整治“两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两车”交通事故多发高发态势。结合水宁寺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  开展“两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  展和安全,以成都大运会交通安保工作为抓手,以深化道路  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重点,强基础、补短板、解难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总量,  全力防控较大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充分依托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办、劝导站等平台,通过对“两车”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驾驶人员交通行为,引导驾驶人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规定;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促使“两车”通行规范有序,确保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有效预防和减少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全面督促办理注册登记、考取驾驶证、按期年检购买保险,切实从源头管理、路面管控、宣传教育等环节入手,多管齐下加强规范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有序,成立“两车”交通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谢伟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孙成任副组长,水宁派出所、水宁寺交警中队、镇交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交管办(派出所),镇交管办副主任、派出所所长孙成兼任整治办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导检查等。

四、整治重点

(一)摩托车违法行为

饮酒醉驾、无证驾驶;驾驶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拼装、报废及非法改装摩托车(赛摩);未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未定期年检上道路行驶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载人的;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飙车或追逐竞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

(二)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无牌上路行驶;闯红灯、乱穿乱行;乱停乱放。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

(5月10日至5月20日)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强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奥论氛围。

(二)清理登记

(5月20日至5月31日)各村(居)要负责对本辖区的“两车”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交派出所)。

(三)集中整治

(6月1日至年底)各村(居)、各相关部门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严查处(劝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行为。

六、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开展入户清理工作

1.派出所、各村(居)要进一步核对辖区注册“两车”及驾驶人档案,对已经报废或者丢失的“两车”,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及时予以清理,提高在册“两车”信息准确性,梳理辖区逾期未审验摩托车及驾驶人数量,并通知当事人及时参加审验。派出所对辖区“两车”销售和维修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对违规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改型,加装车顶、车篷等违法经营企业,协调上报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取缔。

2.各村(居)要对辖区内“辆车”注册和年检进行摸排、统计,对没有注册和年检的车辆上报到派出所,同时督促其到车管所进行车辆注册入户,未年检的车辆到车辆检测站进行检测;未购买车辆交强险主动到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

(二)集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1.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派出所、水宁交警中队要集中警力加大路面巡逻与管控力度,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飙车或互相追逐竟驶,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未定期年检或驾驶报废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上路,非法改型、改装、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重点违法行为,并严格依据有关法规,从严处罚;整治期间,每周四为全区集中统一行动日,并在集中整治日的基础上,灵活增加集中整治行动。同时,要对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发现“两车”有盗枪嫌疑的第一时间予以查处。

2.灵活工作措施提高整治效率。派出所、水宁交警中队要针对“两车”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法,定期不定期深入村(居)及车站、学校等周边路段,加大对“两车”非法营运、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打击治理力度;各村(居)要充分发挥农村劝导站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管理基础台账,每逢农村赶集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要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增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3.加强部门协作做好联勤联动。各部门要相互支持、相  互配合,加强联勤,建立互动协作机制,提高整治工作效能。  同时,对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人  员要依法查处,坚决打击违法人员嚣张气焰,维护法律的权  威和尊严。

(三)依法依规处理交通违法

1.对查获的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按以下要求处理:

(1)对违法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依法予以扣  留,进行盗抢查询,比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对符合  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2)对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罚款处罚。并督促驾驶员申办机动车驾驶证。

(3)对驾驶拼装或报废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收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强制报废,处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其驾驶证。

(4)对驾驶非法改装摩托车(赛摩)的违法行为,依法扣留摩托车,进行盗抢查询,比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

(5)对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身份不明的驾车人一律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后迅速移交辖区派出所或刑侦部门处理。

(6)对两轮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雨)伞的,一律现场强制拆除非法装置,予以收缴,销毁,并依法处罚。

(7)对摩托车超员和违法载人的,消除违法行为后,依法处罚。

(8)对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的依法处罚。

(9)对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依法处罚。

2.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按以下要求处理:

(1)对违法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2)对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遮阳(雨)伞的,一律现场强制拆除非法装置,予以收缴、销毁。

(3)对电动自行车、超员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的,扣留车辆,驾驶人履行处罚决定后放行。

3.对强行冲关、拒绝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人员,  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四)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积极深入广场、村(居)、销售点、学校(驾校)等地,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展出典型事故案例展板、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两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高人民群众守法意识

2.各村(居)要充分发挥村民会议、集中聚会、农村宴席等宣传形式并结合“村村响”广播、微信群等网络作用,通过专题报道、新闻曝光、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跟进“两  车”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营造强大宣传声势。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两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足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职,抓好本领域本行业本辖区“两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 严明纪律,文明规范执法

“两车”涉及面广量大,涉及群体广、人员多,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复杂性和敏感性,要在严格执法,严格管理的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矛盾,对查扣的违法车辆和当事人要统一标准,严格处罚。对工作中不服从执法,干扰、阻碍执行公务的,要依法果断予以打击。同时,要做好执法(劝导)过程中有关影像资料的保存。

(三) 强化督查,做好信息报送

整治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各村(居)的“两车”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各村(居)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切实落实本辖区本领域“两车”集中整治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成效。整治期间,各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资料收集及信息报送,每月25日前上报整治战果和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做法亮点和典型案例及时上报。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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