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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宁寺镇2023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2023-08-22 15:41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327号)精神,今年,中央将继续在我区实施稻谷补贴政策,按照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的通知》(巴财建〔2023〕10号)、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巴州区2023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巴区农函〔2023〕19号)等要求,为做好2023年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发放管理的稻谷补贴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稻谷补贴是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是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护农民种粮利益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加快形成优质优价价格体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质量兴农,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补贴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主要补贴镇内稻谷生产者及优质稻谷生产和产业发展。

(二)对象:稻谷生产者直接补贴的补贴对象为镇内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特别是代耕代种和流转土地种植水稻的,必须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稻谷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程序

(一)做好政策宣传和入户调查登记。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政策宣传和面积核实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横标、广播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做好解释工作。面积核实上依据最新确权土地面积以村为基本单位,实行社起报、村复核、镇审核,填报《水宁寺镇2023年稻谷补贴面积核实表》(见附件),种植农户签字确认。于7月30日前由村级在四川省惠民惠农公共服务网申报备案,面积发布公示,面积公示确认。

(二)严格执行补贴审批流程。

1.申报信息核实:村(社区)对申报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包括补贴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面积等信息准确无误后申报备案。

2.信息公示:村(社区)、镇分别对申报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3.核实:镇对各村(社区)上报面积负责核实,区农业农村局对镇上报面积负责审核。

镇对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核实,核实后将补贴面积在各行政村宣传栏上公示7天以上,公示信息必须拍照存档,公示期间如出现异议,镇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并进行再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在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上传公示材料,推送到区农业农村局。

(三)补贴面积上报。两级公示无异议后,镇将公示材料上传到系统,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推送给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进行面积汇总审核,抽查核实无误后推送到区财政局核定补贴标准,镇将核实情况以文件形式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公示分户补贴金额。区财政局核算补贴标准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确认补贴标准,再推送给镇,镇将分户补贴金额分村公示7天以上,公示信息要拍照存档,公示期间如出现异议,镇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并进行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再在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上传公示材料,推送到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将补贴信息推送到巴中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进行补贴发放。

(五)完善档案管理。镇要对稻谷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检查。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为基本单位的补贴面积公示材料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和面积异常情况说明的纸质材料和政策宣传等系列资料。10月31日前将项目实施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发放。镇要组织所辖行政区域的稻谷种植者申报补贴,汇总、核实、公示、确认后,按时申报,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

(二)规范管理补贴发放。根据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川财办〔2021〕6号)要求,2023年发放到农户的稻谷补贴资金继续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阳光发放系统进行管理。其统一名称为“稻谷补贴”,发放统一期号为202310。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稻谷补贴是国家支持粮食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镇成立稻谷补贴专项工作专班,由镇长杨伟任组长,分管副镇长蒲波任副组长,农综中心、财政所、党政办等为成员,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及时公布补贴的范围、对象等信息,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加强稻谷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证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四是加强补贴信息及档案管理,明确专人及时做好补贴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三)严明工作纪律。镇及各村(居)要严格执行政策,严禁弄虚作假。凡有违规操作,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建立健全稻谷补贴工作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举报制度,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设立补贴举报电话,村设举报箱。区级举报电话:区财政局:0827-5552301;区农业农村局: 0827-5223861;水宁寺镇:0827-58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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