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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宁寺镇枇杷村2015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实施方案

2015-08-26 11:44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人民政府 作者:水宁寺镇人民政府
  水宁寺镇枇杷村

  2015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水宁寺镇枇杷村扶贫开发步伐,让枇杷村群众尽快脱贫致富,与全国、全省人民同步实现小康,现结合全国扶贫综合改革试验项目及枇杷村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枇杷村位于巴州区水宁寺镇东南面,与平昌县粉壁乡接壤,辖5个村民小组,287户,1287人,其中:贫困人口59户,199人。幅员面积2.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01亩,林地面积1250亩。2014-2015年建巴山新居点3个,可入住180户,人口相对集中。为增加村民收入,2012年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栽植枇杷250亩,2014年新栽植扩园250亩,产业园没有道路,管理难度极大。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充分利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拉动作用,发动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修建产业园道路,促进产业发展。同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和质量的监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效。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核桃产业园道路硬化建设:硬化核桃产业园道路2公里(焦家梁至一社薄梁),宽3.5米,厚度18公分,按相关行业标准建设。

  (二)扶贫产业示范园:栽植枇杷670亩,贫困户家庭不低于2亩,实现户户栽植,利用耕地、荒坡、田埂地边和房前屋后满载满尽。

  (三)扶贫“互助社”:采取“贫困村级发展互助社”模式,信贷额度为2万元以内。对于信用良好的建卡贫困户,采用农户联保的方式,由建卡贫困户向“互助社”申请贷款,用于发展生产、自主创业等。

  四、资金筹措

  共需资金170.3万元。其中:核桃产业园道路硬化90万元(扶贫补助70万元),扶贫产业园建设60.3万元(扶贫补助40.2万元),扶贫“互助社”20万元(扶贫补助20万元)。

  在总投资中,扶贫开发资金130.2万元,占76.5%;农户自筹40.1万元,占23.5%。

  五、财政扶贫资补助原则

  按照缺啥补啥和以奖代补的原则,核桃产业园道路建设主要补助水泥、沙浆、碎石和机械租赁等。栽植枇杷主要补助种苗、化肥和人工费等。

  六、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5年2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3月-2015年11月)项目启动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2015年12月底)全面完成各项工程,并完善相关软件资料,迎接区级验收。

  七、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建设实施,将会更快发展产业,不断增加村民收入,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为全村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村委成立项目资金监督、项目建设、财务管理领导小组。

  1.项目资金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罗之金副组长:李春桂

  成员:陈继永金正堂陈继列

  领导小组职能职责: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提供资金和技术服务,检查、监督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按时规划方案实施。

  2.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杨彬副组长:陈斌

  成员:陈继永夏时忠金显友杨正孝

  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动员、组织项目区干部群众积极参加项目实施;负责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实施,按照项目进度、时间及时提出工程竞争性谈判和大综物资采购及技术服务申请等。

  3.财务管理监督组

  组长:陈斌

  成员:金生荣罗之金李春桂金正堂

  领导小组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财务预算控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

  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宣传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贫困村发展项目实施的重大意义、项目推进要求及达到目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推进项目,让群众明白项目实施的重点内容及要求,充分利用项目支撑,用活“一事一议”政策配合项目实施,达到项目实施的目标。

  (三)强化资金监管。

  一是实行项目资金管理专账核算制,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专管、专账核算、封闭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发挥资金监管小组作用,杜绝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行为发生;三是坚持资金使用公示制度,使项目在“阳光”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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