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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7年工作安排

2017-08-11 16:28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人民政府 作者:水宁寺镇人民政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巴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要求,为确保中心所承担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以《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为导向,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全区统一安排部署,确保我镇承担的创建任务的全面完成,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7迎检测评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扎实抓好创建工作

  为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度,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欧明雄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开天镇 长

  田刚党委副书记

  成 员:周述昌文化站负责人

  冯华书 民政办负责人

  李 娟 司法所负责人

  杨红梅 农技站工作人员

  杨毓政 卫生院院长

  饶晓华 食药站负责人

  各村(居)民委员会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杨芳、黄敏、谢伟、王海鸣负责协调具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二)分工协作,全力打造过硬测评点位

  严格按照“办公区域整洁、设有无障碍设施、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规范、态度良好、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明显禁烟标识”等13项标准,积极营造“便捷高效、廉洁阳光”的工作环境。

  1、大厅入口处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有制度、有专人值守、有来访活动记录,值守人员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办事群众的询问。(牵头领导:冯华书 责任人:何川)

  2、工作人员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规范,态度良好;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无庸懒散拖等不良现象出现。(牵头领导:庞怀清 责任人:各窗口负责人)

  3、在服务窗口显著位置展示有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承诺制度。(牵头领导:李 东 责任人:谢 芳)

  5、在居委会设有意见箱或投诉箱,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牵头领导:田 刚 责任人:杨 芳、 谢 伟)

  6、全镇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巴中好人榜等专栏,志愿服务、行业规范、道德守礼提示牌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牌;工作地点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情况;(牵头领导:田 刚 责任人:杨 芳)

  7、保证办公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较好;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牵头领导:田 刚 责任人:王海鸣)

  8、定期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有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牵头领导:田 刚 责任人:黄 敏)

  以上工作均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并形成相应的文字、图片资料,交办公室杨芳同志存入专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各站所、各窗口指导工作开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必须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措施到位、工作开展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及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栏张贴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树立一批工作先进典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在中心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每周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督查,随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站所和窗口的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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