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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人民政府

2024-03-04 10:23 来源: 大和乡

李怡波,男,汉族,生于1989年6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2013年10月参加工作,200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干部工作。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谯小川,男,汉族,生于1987年12月,中共党员,四川恩阳人,2004年12月参加工作,201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工作分工: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国资、财税、审计等工作。分管财政所。

王海平,男,汉族,生于1980年8月,中共党员,四川恩阳人,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兼任机关工会主席,负责目标绩效考核、投资促进、统计、发改(项目)、工会、科协、残联等工作

孙超,男,汉族,生于1981年12月,中共党员,四川恩阳人,2007年9月参加工作,200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政协深化改革、人事人才外事、机构编制、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管理、基层治理、国安、机要保密、档案史志、党务政务公开、值班值守、紧急信息报送、机关事务(节能能耗、机关用房、机关食堂)、教育、科技、体育、共青团关工委和综合事务统筹协调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大和乡中心小学

苏琳元,男,汉族,生于1986年8月,中共党员,四川通江人,2011年9月参加工作,200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

工作分工:到区投促局参加外出驻点招商工作。

李栋梁,男,汉族,生于1983年3月,中共党员,四川恩阳人,2012年9月参加工作,201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工作分工:主抓牧草产业发展负责农业(农技、农机、农经、畜牧、集体经济、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等)、粮食安全、东西部协作、自规(国土)、水务(河湖长制、农村安全饮水、水库移民、防汛抗旱等)、林业(森林防灭火)、供销、烟草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联系清江自然资源所。

朱思吉,男,汉族,生于1994年8月,中共党员,四川通江人,2018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工作监督检查、纪检信访等工作。

熊远春,女,汉族,生于19873月,中共党员,贵州绥阳人,201510月参加工作,2009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法委员、人大副主席提名

工作分工: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文)、舆情管理、政法、反恐、综治(防邪、反诈、禁毒、重点人员稳控、网格管理、调解)、司法、依法治理(普法)、信访维稳、统战、民宗侨务、工商联、妇联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联系水宁派出所、大和乡司法所。

 

万玲,男,汉族,生于1992年7月,中共党员,四川通江人,2016年8月参加工作,201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工作分工:代管乡人武部全面工作,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全应急、消防、卫健、交通、行政审批、市民热线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大和乡卫生院。

赵婷,女,汉族,生于19915月,四川通江人,20144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副乡长提名

工作分工:负责环保、商务社保、农民工创业就业、农民工维权、经信(邮政、通讯、电力、网络)、金融等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人社服务中心。联系大和乡农商银行。

罗毅,男,汉族,生于1985年7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2008年12月参加工作,200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大和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管理8级)

工作分工:主持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建管、民政、社区建设、医保、计生奖扶、双拥、退役军人事务、老龄、市场(食药)监管、文广旅、环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一、乡党委职能职责

乡党委是全乡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全乡的各项工作,对全乡的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决议。

2. 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 领导乡人民政府、群团组织和辖区其他种类组织,支持和保证辖区内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的章程履行职责。

4. 负责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乡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 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8. 协助区人大、区政协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调研等活动,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

9.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乡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命令。

2. 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负责编制本乡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现代农业发展,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营造经济发展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3. 提供区域公共服务。负责编制本乡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发展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辖区居民提供教育、科技、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市场、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济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 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乡财政管理,编制财政预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加强和巩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和拥军优属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应急、防汛、抗旱、防震、防火等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5. 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827-5825001)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机构的统筹协调;负责文秘、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史志、深化改革、政策研究、政务公开、文书档案、目标绩效、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公文起草和综合办事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文稿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拟订本乡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决定、决议、命令的督查督办;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联系联络人大、政协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统筹指导村(社区)、机关、行业和区域化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基层治理、党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和老干部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区级部门依法授权(委托)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监管工作;负责农机、农村沼气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工作;负责河湖长制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群众体育、广播电视、民族宗教、就业创业、统一战线、华侨侨眷、妇女儿童、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社会救助、红十字会、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留守关爱、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依法自治、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工作;负责辖区社区建设、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团队管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稳定、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普法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报告重要信访线索、排查不稳定因素等工作;负责12345热线督办工作;负责赴京、赴省、赴市、到区接劝信访人员;负责编制与修订社会风险预案;负责扫黑除恶、扫黄打非、防邪反邪、精神病人管控、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相关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与大调解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

负责牵头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供销合作经济、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固投、招商引资保障服务和上下衔接沟通工作;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培育工业企业,促进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融合发展;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农村改革,加强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和农村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东西部协作、移民后扶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财政所

负责贯彻执行各类财经纪律规定;负责编报本级财政预算、决算并严格执行;负责财政收支、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负责按有关政策筹集、管理、分配本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并对其使用过程实施财政监督;负责管理辖区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督导财务信息公开;负责政府采购;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负责农村土地流转、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三证”办理、集体经济收入核实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保村组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辖区内财务公开及村(居)财务人员管理;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管理工作,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直属事业机构职能职责

(一)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按规定制定政务服务、农村产权交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标准化;负责组织受理、集中办理区级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组织受理、代办区级部门延伸服务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村(社区)代办点(站)建设及业务指导、管理;负责政务服务热线的受理、办理、转办;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送,提供政策宣传咨询,办理小规模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协调处理交易纠纷;负责对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负责贯彻执行涉及农业农村、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农林牧水渔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农村能源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和推广服务;负责农村“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防治;协调配合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检验检测及日常监管;开展农业用地的地力监测;负责组织农机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负责动物免疫、疫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和疾病的诊断、治疗;负责森林防灭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造林绿化、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负责林业资源的调查、林权纠纷调处、林业技术培训推广和林业统计等工作;协助配合林政案件查处;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建设、水资源保护、水利工程及村镇供水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业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承担特色产业项目的前期调研和特色产业项目的协调、跟踪、建设、推荐等服务性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承担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验工作;负责河(湖)长制相关服务工作。

(三)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

负责辖区内财务会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基层治理、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科技、广播电视、食品安全、退役军人、民营经济、交通运输、救灾救济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编制核算单位记账凭证,完成记账、结账、生成会计报告等工作;协助村(社区)资金监督检查和村(社区)预、决算编制,执行;负责村(社区)收入核算、资金拨付、强农惠民补贴、政策的兑现落实,代理村(社区)财务、账务;协助管理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负责村(社区)财务公开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留守老人和困境儿童救助工作;负责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指导城乡村(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负责婚姻登记服务、殡葬服务、残疾人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业余文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及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规划、覆盖、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以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协助管理辖区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参与传染病防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配合执法队伍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辖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辖区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公共服务工作;负责辖区乡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和应急抢险;配合做好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处置;指导村社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收集、有关政策宣传落实、信访接待和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指导和管理。

(四)人社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农民工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工信息收集、登记、统计、上报以及信息平台的管理维护;承担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返乡创业服务及优秀农民工培养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牵头举办农民工服务系列活动;负责辖区内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

五、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

联系地址: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大罗塘街5号。

话:0827-5825001。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5月1日至9月30日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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