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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乡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

2022-10-20 15:00

为有效防止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办函〔2022〕64号)《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川燃排办〔2022〕36号)《巴中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1个月时间,再次对全乡燃气热水器生产销售、安装、使用不合规等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和集中治理,努力实现不发生因使用燃气热水器问题引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目标,坚决维护人

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治理内容

(一)燃气热水器产品质量治理。整治燃气热水器销售市场,坚决打击燃气热水器生产厂家制假行为,重点打击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五金水暖店铺等销售经营者销售不合格燃气热水器行为。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无烟道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流入使用环节,禁止向高层建筑用户销售自然排气的烟道式燃气热水器,倡导销售使用强排式热水器或平衡式热水器。

(二)燃气热水器安装治理。督促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设立或者委托设立的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燃气热水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必须安装烟道且应伸出户外。坚决杜绝交由用户自行安装现象。盯紧二手燃气热水器售后安装,谁销售、谁安装、谁负责。

(三)燃气热水器使用治理。重点治理出租屋、老旧小区、

以及餐饮店、茶楼等燃气用户,使用“超龄”“三无”等不合格燃气热水器,热水器排烟、排气及通风设施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尤其是排烟管道未伸出室外或烟道堵塞等问题。加强入户安检和日常巡检力量,加大对以液化气作为燃料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热水器的监管力度,督促用户严格遵守安全用气规定,掌握安全使用燃气热水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提升安全用气意识。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回头看”阶段(即日起至10月25日)。在前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各村(社区)、相关中心(办、所)对燃气热水器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安全隐患问题全链条全面排查“回头看”,同步建立清单台账,并落实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最大限度在排查过程中消除隐患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日)。对照清单台账,全面整改摸排出的隐患问题,过程中动态更新问题台账,确保逐一整改销号直至“清零”。对拒绝整改的用户以及长期无人居住住房、多次到访不遇见的可采取停气等措施,督促其进一步隐患整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2日至11月7日)。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查漏补缺。落实标本兼治,巩固治理成果,深化整治工作,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及时把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推进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防止治理后出现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社区)、相关中心(办、所)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推进情况,立即专题部署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严密组织,迅速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全面治理。各村(社区)、相关中心(办、所)要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开展治理行动,重点督导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治理,敢于碰真逗硬,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战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三管三必须”行业监管责任、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各用户使用安全责任,确保整治全方位、无死角,有力高效推进。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燃气热水器安全使用管理涉及多环节、多场所,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各村(社区)、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高效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排查出的疑难问题进行联合治理,确保圆满完成此次行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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