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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2023-04-14 15:39

各村(居)民委员会:

随着“清明”、“五一”节的临近,各地祭祀扫墓、春游踏青、农业生产等用火行为急剧增加,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各村(居)民委员会一定要把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实。召开好森林防火专题会,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林区涉林单位自防责任、护林员岗位责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高危时段要安排专人蹲点守护。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横幅、标语、坝坝会、流动宣传车、田间地头宣传等多种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推进宣传教育进林区、进校区、进社区、进农户,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思想防线 。要在进入林区要道口设置宣传标语,时刻提醒注意防火。

三、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各村(居)民委员会在要清明、五一节前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限期验收。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抓好督查检查,确保节日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

四、从严管控野外用火。要坚决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内巡护、分级包保、到点到人和联防联保“六条防线”。村(居)组干部要加强宣传,管住村民不在野外烧荒、烧秸秆。监护人要管住痴、呆、智障人员等特殊群体及中小学生不在野外玩火。“清明”节期间,不准在林区内、林缘处上坟烧纸、放鞭炮、烟花。倡导以植树、献花、挂青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式进行文明祭祀。

五、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各村(居)民委员会的群众义务扑火人员要随时保持通讯畅,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严格按照应急处置办法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村(居)民委员会、要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乡党委政府报告,由乡党政办统一上报,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和乱报。节日期间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村(居)民委员会每日16:30 时前向大和乡党政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告当天情况 ( 电话:5825001、18090446466),紧急事项随时报告。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人民政府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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