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州区大和乡 > 规划信息

关于设立乡级双总河段长、撤销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9-01-22 15:41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人民政府 作者:巴州区大和乡人民政府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员会,乡级各单位:为深入推进大和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市级双总河长、撤销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巴委办字〔2018〕39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设立乡级双总河段长,由乡党委书记谯王和党委副书记、乡长王映民担任总河段长,党委副书记伏特担任副总河段长。双总河段长工作运行规则等事项由乡双总河段长办公室另行制定,经乡双总河段长审定后印发执行。同时,撤销大和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委员会 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人民政府2019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