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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2019-03-27 10:51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人民政府 作者:巴州区大和乡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相关单位:根据《巴中市巴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巴区森防办〔2019〕1号的文件精神,为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清明节”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森林防火重于泰山,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加大宣传,增强防火意识。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网络、横幅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在坟场、林区、自然保护区等要道路口设置宣传标牌,时刻提醒注意防火。用政策和具体措施提倡和引导广大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三、加强巡查,狠抓火源管控。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健企森林防火预警机制,充分运用多种巡护手段,加大森林火灾的监控力度,充分发挥巡护人员作用,管控好特殊人群。对重点山头、重点地段要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第一时间发现。对火险隐患突出的点位,要组织村、组干部和护林员逐一排查隐患,做到整改到位,防控到位。四、强化处置,减少火灾损失。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防范,做好应急处置,要制定“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要准备好扑火机具,组织好应急队伍,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调集足够的、兵力,快速反应,坚持“投重兵、打小火、当日火、当日灭”,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做到快速有效处置,确保“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五、强化值守,确保政令畅通。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做好上传下达。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不瞒报、迟报、漏报规定,“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4点30分前向乡林业站报告当天情况。附:大和乡2019年“清明节”和“五一”节各村森林防火巡查值守表巴中市巴州区大和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日附大和乡2019年“清明节”和“五一”节森林防火巡查值守表村别 值守人员 联系电话 备注居委会 程 志 15983981934 书记回龙村 施美秀、张万勇 13882406160 主任、护林员太华村 施锡平、程 骞 15182092667 主任、护林员界牌村 程宏志、王仕元 15982794997 主任、护林员双河村 李茂刚、程天兵 15983951906 主任、护林员东溪村 张仕杰、李 香 13619091236 主任、护林员方坝村 王 强、王尔国 13795948385 主任、护林员岗石村 张映伦、明文学 15775723885 主任、护林员朱垭村 张禹平、谯 卫 13619091819 主任、护林员北山村 陈 坤、陈 奇 13541778778 主任、护林员板凳垭村 孙 涌、李卫平 15908441817 主任、护林员所有值守人员对负责化分的区域进行巡逻及森林防火宣传,及时制止林内野炊、取暖、燃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科学、安全、妥善处置。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总巡逻:李能远 (13981679798) 蒲勇:(1838287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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