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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03-30 15:38

2021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梁永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2021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围绕镇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健全制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领导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力量。为构建法治政府建设长效工作制度,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六办一所四中心”和“两所一庭”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社治办,抽调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镇政府持续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镇年度工作计划,与镇中心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制定了《梁永镇 2021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分解细化至相关部门,实行指标化、节点化的管理方式贯穿工作始终。

三是强化法治学习,提升法治水平。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开展集中学法活动6次,提高了依法决策能力。组织机关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掌握法治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注重村级法律人才培养,培育“法律明白人”65人。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了司法所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会议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合同签订均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全面规范建立13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配备法律顾问,确保镇、村两级重大决策合法合规。2021年,政府提交党委会审议重大事项30项,针对辖区市、区重点项目开展风险评估2次,法律顾问共审核以镇政府为签订主体的合同2件,为镇政府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矛盾纠纷等重大问题提供法律意见8条。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作风转变,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梁永镇财务管理办法》,出台《梁永镇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十二项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采购办公设备及用品,细化制定《村级项目建设验收办法》,从严加强重点项目监管力度,有效推进了政府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配合区政府职能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司法所负责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2021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共对辖区内68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共开具检查单109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

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按要求整合农业、林业、食药、环保、文化、交通、应急等职能组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行使辖区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从业人员培训。发挥镇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职能,不定期对镇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抽查,重点围绕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1年,已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11人。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治理法制化水平

一是强化上下联动,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化基层政法单位的联动配合,发挥镇级综治中心的“龙头”作用,一体化建立镇、村两级三大中心,成立以政法委员为主任,信访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和法庭庭长为副主任的“1+4”领导机制,三中心强化与镇“两所一庭一调解”的联动配合和信息共享,构建“公调对接、诉调对接和诉访对接”机制,及时汇总刑事、治安、意外事故等事件,信访案件、不稳定因素等情况,法庭不予受理等案件,矛盾纠纷等诉求,每月组织开展案件分析研判,进一步疏通调处渠道,精准发挥基层调处机构职能。2021年,镇、村两级共排查化解大小矛盾纠纷321件,依法处置行政调解案件15件、重大人民调解案件4件,有力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二是精准摸排矛盾,提升矛盾化解水平。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组建13个村级治安委和调解委,整合网格员、治理员、水管员、护林员、地灾监测员、护渔员、公益性岗位等“新型八大员”,构建“点长+联户长+户明白人”的精细化治理体系,从村到户建立起村“两委”、聚居点、联户、户的四级联动响应体系,不断缩小治理单元,夯实基层治理力量。深入辖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行动,加强对涉访涉诉、疫情防控、涉黑涉恶线索、征地拆迁及项目建设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全面掌握辖区内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2021年,未发生非法越级访案件、“民转刑”案件。

(五)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截至目前,已主动公开10个。各村(居)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公示村(居)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产变动情况、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各类专项资金、惠农资金等,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围绕法治热点,持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根据“八五”普法总体规划以及“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纳入到全镇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布局,制作《梁永镇普法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2021年,重点围绕《民法典》《土地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规,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各类现场法治宣传活动5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起,开展法律进学校、进寺庙、进村社活动等法律“七进”宣传讲座3次。

二、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镇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研判当前工作形势及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不间断。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共开展6次集中学法活动,镇党政主要领导主动邀请梁永法庭开展案例讲授,精心选取与镇政府行政工作密切相关典型案件,从案例中学习提升了领导干部以法律工具应用公共管理,以法律思维指导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总体性还不够。目前全镇层面统筹推进全镇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和领导还不夯实,缺乏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中长期规划,集体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和深度还有待提升,镇级层面对村(居)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的指导和服务还较少,对村(居)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奖惩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二)日常工作推进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当前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是镇社治办和镇司法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层层递减,领导班子同志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岗双责”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六办一所四中心”和各村(居)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意识和常态化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地落实。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制。镇党政主要领导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传导至班子成员、办(所、中心)及村(居),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村(居)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服务和督促,引导各部门、各村(居)形成共抓法治政府建设、共担法治责任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推进机制。围绕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等措施,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机构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重点难点问题,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

(三)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一般公文类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常态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增加依法行政培训和法治讲座频次,促进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本领和依法执法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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