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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03-29 10:58
    今年以来,梁永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巴州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围绕“两镇两基地”建设,全力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矛盾纠纷化解、政务公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六办一所四中心”和“两所一庭”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社治办,抽调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梁永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分解细化至相关责任部门,实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镇中心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升法治水平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合同签订均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完善《梁永镇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采购办公设备及用品,制定《项目建设验收管理办法》,有效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2022年,政府提交党委会审议重大事项41项,开展风险评估2次,法律顾问共审核以镇政府为签订主体的合同6件,为镇政府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矛盾纠纷等重大问题提供法律意见8条。
    (三)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法行政
    积极配合区政府职能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司法人员定期对农业、林业、食药、环保、文化、交通、应急等执法人员开展从业培训,镇纪检监察干部不定期对镇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抽查,重点围绕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2022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共对辖区内68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共开具检查单8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12人。
    (四)依法化解纠纷,提升调解能力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规范建立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成立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标准化建设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3个,每个村配备村级法律顾问1名,培育“法律明白人”65人,组织机关干部举办法治讲座1次、人民调解培训1次。依法化解矛盾,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镇综治中心与“两所一庭”的联动配合,设立5-400-400民情热线,开展“政策大宣讲、民情大走访、诉求大化解”活动推动区委“群众诉求大起底”落地落实,成功化解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事件2件,“随手调”化解矛盾纠纷84个。
    (五)加强政务公开,强化权力监督
    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截至目前,已主动公开12个。各村(居)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公示村(居)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产变动情况、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各类专项资金、惠农资金等,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强化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水平
    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在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职工会、镇村干部会前学习《条例》《准则》《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党纪国法8次,观看法纪警示教育片4部。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制作《梁永镇普法任务清单》,建立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聚居点“点长”)、“联户长”、户“明白人”四级普法机制,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日等契机开展大型现场法治宣传活动5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法律进学校、进寺庙、进村社活动等法律“七进”宣传讲座3次。
    二、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精心谋划,压实责任。镇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安排、研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工作情况,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落实。
    (二)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共组织开展8次集中学法活动,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顾问的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目前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已出台,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基本建立,但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指导和法律服务还较少,针对法律顾问的考核奖惩机制还不健全。
    (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需进一步压实。当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岗双责”明显增强,但“六办一所四中心”和村(居)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意识和本领仍有所差距,责任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规范管理法律顾问。围绕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健全法律顾问考核奖惩制度,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通过制度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等措施,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机构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重点难点问题,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大力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一网通办”,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和群众;常态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防“告官不见官”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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